“砰”的一聲巨響,將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城關鎮朝陽村村民馮玲玲從睡夢中驚醒。刺鼻的濃煙撲面而來,一團火焰落在5歲女兒的胸前。馮玲玲急忙用手把女兒胸前的火球撥開。
這是發生在今年3月9日凌晨4點的一幕。打開燈一看,馮玲玲發現是睡前放在床頭柜上充電的三星Note4手機爆炸了,而女兒胸前的那團火焰正是手機爆炸時噴出的電池電芯。
經安順市人民醫院診斷:此次事故造成馮玲玲女兒淺二度燒傷。
事故發生后,馮玲玲找經銷商索賠,經銷商認為自己不負主要責任,同時經銷商發函告知貴州三星電子公司,但目前該公司仍未回應。
女童睡夢中被三星手機炸傷 三星公司未有回應
3月9日5時14分在安順市人民醫院為女兒辦理了入院手續后,馮玲玲決定向貴州飛利達科技有限公司手機連鎖店普定縣西門分店討個說法。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在馮玲玲提供的一份貴州飛利達科技有限公司的銷售憑證上看到:2016年8月20日,馮玲玲購入一款售價為2699元的三星Note4手機,保修一年。
此后,馮玲玲到普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貴州飛利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定分公司賠償事故造成的損失。
3月11日,普定縣市場監管局將馮玲玲手機爆炸事故作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進行立案。同時,要求手機經銷商向執法人員提供手機合格證、質檢報告和相關印證材料;要求經銷商負責人立即到醫院看望傷者,并支付醫藥費并建議將傷者轉到條件更好的醫院進行治療。
“事故發生后,我們立即去醫院看望了受傷的小女孩,并送去1萬元慰問金。”貴州飛利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人馬燕在接受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采訪時表示,“3月17日,我們再次前往醫院看望傷者,再次墊付了1萬元的住院費用。”
“事故發生后,我們第一時間向貴州三星電子公司通報了相關情況,并要求貴州三星電子公司不要試圖推卸責任。” 馬燕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出示了兩份發給貴州三星電子公司的督促函,時間分別為3月11日和3月12日。
馬燕表示,兩份督促函均沒有得到貴州三星電子公司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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