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因高考失敗,便患上了精神分裂癥,因在醫院買藥時被醫生說了兩句,便懷恨在心,在醫院內放火報復。近日,云南省魯甸縣檢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陳亞明。
27歲的陳亞明,幾年前因高考沒有考上大學,行為舉止漸漸變得異常,性格也越發暴躁,經醫院診斷,其患上了精神分裂癥。兩年前,陳亞明到魯甸縣人民醫院買藥時,因醫生的態度不太好,其便認為醫生看不起他,從此之后懷恨在心。今年4月14日凌晨,陳亞明為了報復,來到魯甸縣人民醫院住院部二樓婦產科,先是砸毀部分機械設備、玻璃,后又在房間內縱火,因火勢逐漸變大被值班醫生和病人家屬發現,及時報警,后消防隊趕到現場將火撲滅。
經鑒定,陳亞明患精神分裂癥,作案時意識清晰,未受精神病癥狀的驅使,其辨認能力存在,控制能力削弱,對作案具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