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要引導游客文明旅游并可舉報不文明行為,視力殘障旅客可攜帶導盲犬乘火車……明天起,一批新規將開始實施。
旅游
引導文明旅游,導游“一崗雙責”
由國家旅游局發布的《導游領隊引導文明旅游規范》5月1日實施。
《導游領隊引導文明旅游規范》要求導游領隊“一崗雙責”,即“為旅游者提供服務,與引導旅游者文明旅游兩項職責”。引導的內容細化到旅游過程的各個環節,如乘坐交通工具時引導遵守秩序,保持環境衛生;就餐時勸導不大聲喧嘩,在指定區域抽煙;如廁時正確使用衛生設施等等。
對于從事違法或違反社會公德活動的旅游者,或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權益的活動,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根據旅行社的指示,導游領隊可代表旅行社與其解除旅游合同。對于從事違法活動的旅游者,不聽勸阻、無法制止,后果嚴重的,導游領隊人員應主動向相關執法、管理機關報告,尋求幫助,依法處理。
乘車
視力殘障旅客可帶導盲犬乘火車
《視力殘障旅客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若干規定(試行)》5月1日起實施。屆時,視力殘障旅客可攜帶導盲犬進站乘火車。
攜帶導盲犬乘車的殘障旅客必須盡可能在開車前12小時,通過車站售票窗口或12306電話聯系鐵路客戶服務中心,說明攜帶導盲犬乘車的需求。
氣象
禁發“民間天氣預報”,違者最高罰5萬
《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明天起實施。
非法發布氣象預報;或向社會傳播氣象預報卻不使用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提供的最新氣象預報的,將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
傳播虛假氣象預報;不按規定及時增播、插播重要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和更新氣象預報;向社會傳播氣象預報不注明發布單位名稱和發布時間的;擅自更改氣象預報內容和結論,引起社會不良反應或造成一定影響的,則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