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廈門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1120元上調至1200元,這一標準不僅繼續位居全省首位,在全國15個同類城市中也躋身前五。這是廈門持續健全社會救助制度、提升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生動縮影。
近年來,廈門主動順應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構建“多維感知+多方論證+綜合施策”的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推進社會救助提標擴圍,實現困難群眾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其中,將調整機制的構建與“四下基層”活動緊密結合,廣泛聽取困難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精準感知其生活現實和急迫需求。同時,積極對標國家政策,在征得省民政廳支持后,在全省率先建立與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掛鉤的調整機制。
在推進機制落地過程中,市民政局通過大數據分析、比對全國15個同類城市及省內9地市的保障標準、最低工資水平和居民消費支出等指標,科學設定低保標準動態調整“雙線平衡法”:一方面,低保標準以本市上年度居民月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為依據,量化比例以30%為基準,上下浮動不超過2%;另一方面,保障標準原則上不超過最低工資標準的60%。
與此同時,廈門還建立起一套惠及全體民政對象的保障標準銜接機制,實現不同群體精準施策。例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低保標準150%確定,照料護理標準根據照護等級按30%至120%設定;孤兒保障標準按低保標準2.5倍計算;臨時遇困人員、未成年人、特殊受助對象則按照不同人群類型設定相應比例,有效擴大政策覆蓋面。
低保標準一經調整,廈門即啟動全市年度復核機制,確保低保對象按新標準及時足額享受保障待遇。為增強群眾獲得感,廈門還建立困難群眾節日慰問制度,每年元旦、春節、中秋、國慶發放慰問金,“十四五”期間,低保人均補助水平從每人每月803.78元提升至1131元。
廈門還推行“延保漸退”政策。低保對象因省吃儉用,政府給予的救助、補助、補貼金節余,導致家庭人均金融資產超出低保條件,設立合理的延保期,避免出現因“剛剛超過”而被“一刀切”取消資格的現象,保障政策的溫度與公平。
在機制創新方面,廈門還積極探索“一事一議”工作機制。對遭遇突發重大變故、難以通過常規渠道獲得救助的個案,建立快速響應、個性化處理機制,有效解決低保制度覆蓋“最后一公里”問題。“十四五”期間,廈門低保對象從9452人增加至14657人,低保總支出從9514萬元提升至近2億元,顯著提升社會兜底保障能力。
“十四五”期間,全市低保標準增幅達50%,低保對象增長55.1%,人均低保金增幅超過100%,全市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持續提升。下一步,廈門將繼續以提升困難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為目標,深化機制運行成效,推動“數據+制度+溫情”三位一體融合發展,切實實現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應救盡救”。
(廈門日報記者 翁華鴻 通訊員 李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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