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港區出臺《大力培育家庭農場和新型職業農民的實施意見》,加快建設特色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進農民創業創新和農業農村跨越發展。
根據意見,在項目資金補助方面,該區家庭農場經評選被確認為區級示范場的,可獲得3萬—5萬元資金扶持;家庭農場產品獲得無公害、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國家地理標志認證的,可獲得一次性獎勵1萬—5萬元;家庭農場產品品牌獲得泉州市名牌農產品、知名商標,福建省名牌農產品、著名商標、名牌產品,中國名牌農產品、馳名商標、名牌產品等稱號的,可獲得一次性獎勵1萬—5萬元。另外,同一家庭農場通過以上多項認證的,獎勵可兼得。建檔立卡貧困戶符合以上獎勵扶持政策的,另行增加20%的補助資金。
此外,該區家庭農場經工商注冊登記,符合認定標準并備案的,可獲扶持啟動資金3000元;到省內、外參加有關農產品交易活動的,可獲1萬—3萬元不等的補助;開發線上交易平臺且年交易額達5萬元以上的,可獲補助5000元;區域內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該合作社可獲獎勵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