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確保工作扎實推進。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一項重要民生工程,時間緊迫、任務繁重、政策性強、業務量大,必須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力推進。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對工作的組織、指導和政策協調,層層落實領導責任,把政策落到實處。
全市的“三送”工作隊員要深入實地,配合鄉、村兩級開展工作,確保完成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工作任務。
2.強化宣傳,努力營造良好氛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制作好宣傳資料,并向社會公布咨詢電話;市文化廣電局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扎實做好宣傳工作;各鄉(鎮、街道)要利用板報、標語、橫幅等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深入群眾廣泛宣傳。
3.加強培訓,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結合工作實際,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辦規程,采取統一集中的方法,對各鄉(鎮、街道)業務經辦人員和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確保每一名工作人員都熟悉掌握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步驟,吃透相關的法規政策,確保工作不走樣。
4.明確職責,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的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切實擔負起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業務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牽頭負責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統籌規劃、相關配套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財政、公安、統計、民政、殘聯、金融機構等部門要立足自身職能,積極配合,主動聯系,切實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各鄉(鎮、街道)要負責轄區內的養老金發放對象和參保對象的調查登記等相關業務,確保養老金的及時發放和參保業務的工作開展。
5.加強督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為保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實現年內完成參保率80%和養老金應發盡發的目標任務,市委、市政府將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納入政府民生工程目標考核,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鄉(鎮、街道),除扣減相應分值外,還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立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對思想認識不到位、組織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責任心不強,行動遲緩,影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穩步推進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將追究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通報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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