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強基金監督和管理
1.認真執行基金管理有關規定。市財政局、農保局、鄉鎮財政所、勞保所要認真貫徹執行《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財社[2011]121號)文件精神,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任何問題,及時向市財政局、農保局反饋。
2.加強基礎信息建設。市農保局要加強對各鄉(鎮、街道)勞保所采集各類參保人員基礎信息數據錄入工作的指導,根據上級工作要求和統一部署,建立健全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信息數據庫”,以數據庫和省人保廳研發的信息系統為依托,做好參保對象個人賬戶建立工作。
3.規范基金征繳管理。綜合工作經驗,進一步規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工作程序,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健全保費代扣代繳工作機制,加強票據管理,明確各鄉(鎮、街道)勞保所對《江西省社會保險費收繳款專用收據》票據的申報、領購、保管、使用、核銷手續和責任。
4.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入庫、對帳、管理工作。各鄉(鎮、街道)勞保所、財政所要督促本鄉(鎮、街道)相關機構和人員代收參保對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憑財政所的《南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專用繳款書》及時繳存到當地財政所指定的“村級財務中心”賬戶內,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挪用票款收入。各鄉(鎮、街道)勞保所、財政所要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協調配合,規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收繳、資金劃撥、基金支出等票據的管理,建立健全及時記賬、定期對賬制度。
5.加強基金的上劃工作。為確保基金及時入庫,安全、封閉運行,各鄉(鎮、街道)財政所必須每周定期將本期收繳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上劃市農保局“收入戶”;市農保局應于當月末將基金劃入財政局社保基金專戶,做到月末農保局“收入戶”無余額;市財政局應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做好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六、實施步驟
為做好2014年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確保按期完成目標任務,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準備階段(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1.召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2014年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明確部門工作職責,提出工作要求。
2.行文下發2014年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規范業務經辦規程,做好各種業務表格、宣傳資料的印制和繳費證、領取證、收款收據的訂購等工作。
3.召開2014年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大會,舉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培訓班,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順利實施奠定扎實基礎。
4.各鄉(鎮、街道)制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成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大會,舉辦培訓班,做好參保對象、待遇領取對象、重度殘疾人的調查摸底和信息錄入工作。
結合“三送”活動組織干部進村入戶,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工作。同時,通過發放宣傳單、張貼標語、懸掛橫幅、新聞媒體、政府網站、電視臺等形式大力開展宣傳動員工作,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二階段:集中收費階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1.全力以赴做好已參保人員的續保和2014年度新增參保人員的保費收繳工作。各鄉(鎮、街道)要對照市政府下達的2014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指導表,根據時間進度要求階段性地完成保費收繳任務,確保12月31日前完成40%、1月31日前完成60%、2月28日前完成80%的任務。
收繳保費以村(居)委會為單位,對續保的對象,只需開具《收款收據》(省財政廳統一監制),并造具《繳費明細表》;對新增參保對象,應填寫《參保登記表》,并收集戶口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開具《收款收據》、造具《繳費明細表》;對需補繳保費對象,應填寫《補繳申請表》,開具《收款收據》、造具《繳費明細表》。
2.做好60周歲以上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發放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
一是做好已領養老金人員信息核對工作,確保符合條件人員都能領取養老金,同時抓好不符合條件人員的清理工作,防止冒領養老金。
二是對新年滿60周歲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人員要實行月報月批制度,對已故人員當月必須上報。
三是規范村(居)三農服務點管理,確保方便領取養老金。
四是各鄉(鎮、街道)在2014年1—3月間開展一次養老金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進行生存情況認證,公示領取對象名單,接受群眾監督。
第三階段:總結完善階段(2014年3月1日至5月30日)
各鄉(鎮、街道)要按市政府下達的2014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指導表,認真查缺補漏,提高參保率,讓60周歲以上符合領取條件的居民全部享受養老金待遇。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金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規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經辦機構的服務標準和規程,解決影響工作推進的熱點、難點問題。
具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核銷收費票據;二是打印《繳費明細表》;三是填寫整理好參保登記表和發放通知表;四是填寫好《繳費證》和《領取證》,并發放到參保人手中;五是完成繳費信息和發放信息的錄入工作,全面完成2014年度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工作任務。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