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8日上午
地點:鯉城公安江南派出所
閩南網5月20日訊 前天上午,一個清瘦的男子走進鯉城公安江南派出所。他低著頭,不時瞅瞅院子兩邊停放的電動車。“我來自首的,你們扣的電動車是我的。”男子聲音如蚊,民警更聽得一頭霧水,便讓他坐下講。
男子家住南安,37歲,姓關,在當地經營一家面食加工廠。按規定,這種加工廠里要配備滅火器。5月17日,他騎電動車在泉州市區興賢路一帶轉悠,轉了好幾圈,都沒發現賣滅火器的店。他準備回家,卻看見路邊停著一輛轎車,車門大開,車里沒人。他突然想起,這種類型的汽車會配備滅火器,“干脆順手拿個回家用”。
他看了看周圍,發現沒人注意,就迅速拉開車后廂。后廂里除了雜物外,還有一箱橘子、一箱白酒。看到酒和橘子,貪嘴的他顧不上滅火器了,趕緊把整箱橘子搬到車上,又拿了兩瓶白酒。
正巧,26歲的車主王某從街邊小店走出,瞧見關某正在搬自己車里的東西,趕緊追上來。關某跨上車就跑,王某沖上前,一把拽住開出兩三米的電動車。見車被拉住,關某什么也顧不上,扔下車溜之大吉。他逃了一路,在外逛蕩到晚上8點多,才敢回家。妻子見關某兩手空空,一臉惶恐,便問他怎么回事。關某謊稱,進店看滅火器時車被偷了。妻子笑了,讓他趕緊去江南派出所取車。原來,下午他逃跑后,轎車車主王某報警了。民警根據車牌號碼登記信息,查到關某妻子的電話號碼。核實身份信息時,民警并沒有告訴妻子實情,只說電動車在派出所,讓關某去取車。
聽妻子這么說,關某知道瞞不下去了,只好告訴妻子實情。妻子罵他頭腦發熱,勸他趕緊去自首。
派出所民警對關某進行了教育批評。鑒于關某盜竊未遂,所盜竊財物價值較少,也沒有給失主造成損失,又有自首悔改情節,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關某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海都記者 史國亮 陳曉婷 花蕾 實習生 賴志昌 通訊員 曾婷婷 陳競衛 鄭生昆 黃穎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