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尾姑的學歷材料
福州警方曾表示證據確鑿后 又將陳尾姑釋放
南海網記者曾赴福州對該起事件進行調查,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認為,當年盜竊案的參與者全是親戚關系,且團伙成員都指認陳尾姑參與盜竊,且有團伙成員有利用“懷孕、哺乳”來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的作案特點,也沒有證據能證明陳尾姑“從未離開過海南島”。陳寶女確實曾投案,但無法正確描述作案地點、過程、方式等關鍵節點。
對此,福州臺江公安分局表示,“陳尾姑涉嫌盜竊的證據確鑿,事實清楚。”
但7月2日,福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陳敏秀對報道該事件的海南一媒體的記者稱,6月29日陳尾姑被釋放,是應家屬要求沒有而沒有公開。之所以釋放陳尾姑,是由于案件久拖不能定性,加上出于“人文關懷”,就暫時先放她回去。
還有媒體報出福州警方發布新聞稿稱,“綜觀全案偵審過程,陳才女等人故意虛假供述行為,嚴重干擾妨礙刑事訴訟活動,是導致陳尾姑被羈押審查9個多月的主要因素”。
陳尾姑的釋放證明書竟有兩份 一份注無罪釋放
近日,網友在南海網陽光島社區發帖稱,陳尾姑被釋放至今,福州警方一直沒有對陳尾姑被抓一事進行公開說明,而陳尾姑被羈押了近十個月,對她性格、生活、就業造成了極大影響。“陳尾姑這起稀里糊涂的被抓又被放是一部好劇本。”
南海網記者聯系上了陳尾姑的大哥陳斗時,他告訴記者,去年6月29日,他到了福州臺江公安分局,這是陳尾姑被釋放的日期。陳尾姑看到九個月零二十八天沒見的大哥,眼淚一下子就流了下來。陳尾姑回到家后,性格發生了很大轉變,經常一個人沉默,莫名其妙地哭。陳尾姑曾經不想去上學,怕同學、老師異樣的眼神,好不容易經過家人的勸說,這才繼續上學,在今年6月份畢業。
當記者提出想和陳尾姑聊聊天,陳斗時表示要跟她商量商量,等了好一會,陳斗時無奈地說“小妹說不想提起那些事了,就不說了,她現在又哭了。”
陳斗時向南海網記者提供了兩份陳尾姑釋放證明,記者在這兩份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釋放證明書上看到,上面的編號都為20120819號,陳尾姑因盜竊于2011年9月29日被逮捕/拘留,現因主要證據發生變化,經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決定,予以釋放,日期均為2012年6月29日。但其中一份釋放證明書上有一處手寫注明“予以無罪釋放”。
陳斗時說,2012年6月29日,陳尾姑被釋放時,警方給了他一份沒有注明“予以無罪釋放”的釋放證明書。他當時沒有想那么多,就和陳尾姑回了家。但仔細一想,他認為這份釋放證明書還是沒有明確說明陳尾姑是無罪的,在強烈向福州警方的要求下,警方這才給他重新出了一份手寫注明的無罪釋放書。
陳斗時說,陳尾姑被無罪釋放了,但福州警方也是一直沒有進行公開的說明。陳尾姑現在畢業了,也去幾家單位找工作,但單位招聘人員聽說她曾經被警方抓了,都不敢用她。福州公安局從來沒跟他或陳尾姑聯系過就被羈押近十個月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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