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長期護理保險又有新進展。記者2日獲悉,市醫保局公布了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項目,每人每月待遇標準為1800元。
在試點階段,福州市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包括基礎生活護理和專業護理兩類,共27項護理服務項目。其中,基礎生活護理服務項目16項,主要包括清潔護理、飲食護理、排泄護理等;專業護理服務項目11項,主要包括非治療性護理、風險防范、功能維護等。
“經失能評估符合長期護理保險待遇支付條件的失能人員,試點期間享受待遇按1800元/月/人標準執行,其中機構護理按標準的75%(1350元/月/人)支付,居家護理按標準的85%(1530元/月/人)支付。”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據了解,福州市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和標準,適用于本市定點護理機構提供的機構護理和居家護理服務,定點護理機構應按照服務項目及內涵、服務時長、人員資質的要求開展服務。
定點護理機構提供機構護理的,應按照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內涵及標準,結合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人員身體狀況和需求,合理制定護理計劃并提供護理服務。
居家護理服務方面,定點護理機構提供的居家護理采取服務包形式,包括基礎生活護理服務項目包和專業護理服務項目包。定點護理機構應合理指導參保人員選擇護理服務項目,制定護理服務計劃,并與參保人員簽訂協議,按要求提供居家護理服務。服務期間,如參保人員因特殊原因難以執行既定服務項目的,可在參保人員同意并做好護理記錄后,調整為同等時長服務項目。
市醫保局還對定點護理機構居家護理上門服務時長進行了規范,月總時長不低于30小時。其中,服務頻次每周3次的,月服務次數12次,每次服務時長不低于2.5小時;服務頻次每周3次至4次的,月服務次數15次,每次服務時長不低于2小時。(記者 李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