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和省委的實施意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省統計局于近日下發了《關于加強和規范統計制度方法研究的通知》,對各地統計局和省統計局各單位提出了四點要求。
一是加強統計制度方法研究,加強對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建立現代化經濟體系,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化統計改革,完善統計體制,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加快構建新時代現代化統計調查體系等主題的研究。
二是嚴格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凡國家規定了的行業和產業的概念、分類定義、范圍和編碼,各單位在研究、測算相關數據時,都要采用國家標準。
三是合理制訂統計調查項目,凡通過調查表格、問卷、行政記錄、大數據以及其他方式搜集整理統計資料,用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各類統計調查項目,都要審批。
四是加強組織協調,各單位要同設計管理部門一起研究制訂工作方案和統計調查項目。各級統計設計管理部門要履行好管理的職能,協助各單位做好統計調查項目的申請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