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希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新華社石家莊1月4日電 記者4日從河北省紀委監(jiān)委了解到,邯鄲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希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根據(jù)河北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日前,經河北省委批準,省紀委監(jiān)委對陳希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陳希斌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接受企業(yè)宴請及旅游活動安排,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家族企業(yè)謀取利益,長期參與企業(yè)經營;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干部工作調動和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
通報稱,陳希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希斌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記者齊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