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勘驗:
“4月1日早上6時50分左右,同學小王跑過來找我說趙某不見了。我說‘怎么可能’并且和同學一起四處找,樓道里、衛生間里都沒有。后來我們從學校后門出去發現趙某俯臥在水泥地面,警察已經拉起警戒線了。”生活老師賈某某回憶當天早上的情形。
“當天早上6時20分接到報警后,太伏鎮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并及時通知120進行救治,同時及時封鎖了現場,通知相關刑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勘驗。”瀘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何紹明介紹,在趙某寢室洗漱臺及窗框外側窗臺,各發現有一枚不完整的鞋印,在三樓外水泥平臺上發現鞋印一枚;在寢室窗臺和衛生間窗臺表面發現有新鮮擦劃痕跡;在窗臺對應的樓體外墻墻面發現有方向向下的多處新鮮擦劃痕跡。
“尸體旁有散落拖鞋一雙,鞋底花紋類型、大小與505室洗漱臺、窗框外側、三樓外水泥平臺鞋印同類。從痕跡分析:符合1人腳踩洗漱臺和窗臺、用手攀附505室窗臺及衛生間窗框墜落的特征。”何紹明說。
由于死者家屬當時不同意進行尸檢,法醫在1日當天只是進行了尸表檢驗。“死者尸體位于505室窗戶外對應的水泥地面,尸體距墻最遠端為268厘米,呈右側臥狀,尸體耳朵、口角有血液流出,在口鼻處和鄰近地面形成血泊。后枕部頭皮有擦挫傷伴頭皮下血腫形成,身體體表有擦挫傷,多處關節有骨折和脫臼。”何紹明表示,尸表檢驗所見損傷符合高墜損傷特征,均為生前傷,未見其他損傷。
在7日瀘州市委市政府召開的媒體見面上,事件調查技術負責人、四川省公安廳刑偵局刑事技術處處長王慶紅介紹,2017年4月6日,經反復做死者趙某父母的工作,同意對趙某進行尸體檢驗,尸體檢驗從4月6日12時開始到19時30分結束,由四川省公安廳法醫主檢,市縣公安局配合,瀘州市檢察院全程監督,死者父親及死者父母邀請的專家證人和律師在場全程見證。
尸體檢驗基本結論顯示,趙某身體上的損傷符合外輕內重、暴力巨大的損傷特點,損傷均為高墜傷;無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損傷;無死后傷。下一步,事件調查組將對提取的胃內容物和相關組織、器官做進一步檢驗。
謠言四起:
4月1日起,“@瀘縣公安”接連發布微博,通報這起校園死亡事件的相關情況。可是網上輿論愈演愈烈,謠言四起,一時間真假難辨。
——網上曾傳學生鋼管毆打的視頻和學生被毆打奄奄一息的視頻。“經警方查明,前者是2015年12月1日武當山一初三男生教室內猛打同學,并非網傳瀘州瀘縣太伏事件。”瀘州市公安局網警支隊支隊長李紅兵說。
“宿舍里發生打架不太可能,寢室的門始終是開著的,包括晚上睡覺,目的就是為了防止發生意外不能及時處理。如果學生發生打架斗毆,鄰近寢室不可能不知道。”生活老師賈某某告訴記者。
“針對校園欺凌、強行收取保護費、社會閑雜人員滋事等導致趙某死亡的說法,我們通過調取學校德育處對學生違紀處理登記表、調取2015年以來太伏鎮派出所接處警登記、走訪140多人次,包括學校老師、住校學生、部分學生家長以及周邊商戶,均未發現上述情況。”何紹明說。
“該校住校生是屬于封閉式管理,在正常上課期間,住校學生進出校門必須憑假條才能進出。同時,學生寢室只有住校學生進出,上課期間以及每晚10點鐘熄燈后,進出寢室的樓梯間均為關鎖狀態,要進出寢室樓必須經生活老師同意才能開啟進出,校外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寢室。”何紹明的這一介紹,在學校負責人、班主任老師、生活老師和同學處均得到證實。
——針對網傳的所謂五個領導的兒子脅迫死者,“我們通過對學校班主任老師、校長等人調查證實,這也純屬子虛烏有。”據李紅兵介紹,一方面查明該校校長和德育處主任的女兒(沒有兒子)在該校念初一,與死者根本不認識。另一方面該校根本沒有所謂縣長、鎮長、派出所長等領導的兒子在該校念書這一事實,并且當地派出所所長只有一個獨生女兒,目前在大學讀研,副所長也只有一個年齡才兩歲的獨生女兒。
針對黃某在微信群中稱“派出所喊農民不要鬧了,去派出所簽字說學生是跳樓死的,每人50元。”公安機關查實相關情況后,依法抓捕黃某,后者對造謠事實供認不諱。
記者了解到,網絡上流傳的“瀘縣太伏中學學生意外死亡”事件的謠言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有關死亡原因的謠言;另一類是針對政府處理該事件的謠言。
當地公安機關密切關注輿論動向,及時澄清回應,堅決依法打擊懲治編造傳播網絡謠言活動,并多次提醒群眾不信謠不傳謠,截至目前已行政拘留6人、批評教育7人。
“結合現場勘驗等一系列調查情況,網傳的以下幾種情況基本可以排除:一是排除將死者打死后拋尸樓下;二是排除事發當周有人對趙某實施暴力威脅,并排除事發當晚在505宿舍內趙某與他人發生打斗、糾紛的事實;三是排除有人對趙某收取保護費的事實,更可以排除所謂有5名校霸因對趙某收取1萬元保護費未果將其打死的事實;四是排除死者手腳被他人打斷的事實。”何紹明說。
何紹明明確表示,絕對依法、公正辦理,絕對不會隱瞞任何事實真相,絕對沒有任何私情,我是外地人,來瀘州僅四個多月,無親無故,也無任何人給我打過招呼。
“如果最終確定為刑事案件,我們不僅沒有必要隱瞞,而且會積極破案。但如果不是,我們也不能冤枉任何一個人。”何紹明說。
瀘州市委書記蔣輔義說:“今后,我們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堅持客觀、公正、依法的原則,全力做好事件后續處置工作,決不回避調查中發現的任何問題,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回應網上質疑,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決不袒護任何人,確保事件處置經得起法律、經得起時間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