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獨生子女
就能100%繼承父母的房產嗎?
其實不然
近日,廣州黃女士就走進了遺囑庫
因為女兒的婚姻問題
黃女士擔心財產外流
于是提前立遺囑
將女兒指定為“單獨繼承人”
女兒遇婚姻危機
父母立遺囑防財產“外流”
近日,65歲的黃女士(化名)因為女兒婚姻存在風險,所以和女兒一起來到廣東遺囑庫咨詢,希望訂立遺囑來保障女兒的權益。
原來,黃女士(化名)的女兒目前所住房產,是由黃女士支付首付,再由女兒女婿共同還貸。
而黃女士名下還有其他房產和現金財產,為避免未來可能出現財產糾紛,所以計劃訂立遺囑。
根據《民法典》條款,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法定繼承或受贈所得的財產,原則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公民也可通過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子女單獨繼承,排除配偶共同分割。
中華遺囑庫廣州越秀分庫主任范仲權表示,“市民在立遺囑之前,一定要對法律有所了解,可以去專業機構做咨詢,或者去聽一些普法講座;其次 一定要選擇專業機構,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去辦理遺囑,才能確保這份遺囑日后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
(來源:廣東臺今日一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