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起,我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規范出租車運營秩序和打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市交通運輸局介紹,“百日行動”中,共查處“黑車”673輛,處罰各類出租車違規行為258起,查處和處罰量同比大幅增長。
此次行動是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下開展的。市交通運輸局介紹,“百日行動”是在歷年相關整治行動的基礎上,為鞏固治理成效、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打擊非法營運、提升出租車行業服務質量而采取的有效措施。
【管的士】
處罰258起 出租車違規行為
每年暑期,我市進入旅游旺季,隨著出行需求的增大,出租車挑客拒載行為容易出現回潮、反彈。今年“百日行動”,將規范出租車運營秩序作為重點之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介紹,在“百日行動”中主要依靠明察暗訪、多部門聯合整治、加強投訴核查等手段加強整治效果,期間檢查出租汽車2621輛次,采取行政強制扣車措施38輛,處罰各類違規行為258起。
比如,支隊抽調若干執法人員增強島內出租汽車整治小組的力量,在重要路段、關鍵時間節點,積極開展明察暗訪工作,尤其是針對輪渡中山路口、黃厝環島路沿線芙蓉隧道區域,會同市運管處、區街、公安等部門展開多輪聯合整治,使得這些區域的出租車亂象問題得到明顯的治理。同時,加強了出租汽車投訴的核實查處力度,對拒不配合投訴調查的駕駛員聯合運管部門采取嚴厲的處理措施。針對旅游區域客流量大的特點,“百日行動”期間,交通部門開展了中山路口交通秩序整治,改善中山路口區域交通秩序。8月21日,交通部門組織開展了中山路口交通秩序整治,每日高峰期開行往返中山路與曾厝垵的旅客客運專線、集中調度出租車運力、啟用海后路出租車站、派出人員駐點執勤,實現了出租車的有序上下客,壓縮非法營運生存空間,目前中山路口交通通行秩序顯著改善。
【查“黑車”】
今年已查處1470輛非法營運車
交通出行需求快速增加,給非法營運提供了生存空間。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介紹,“百日行動”期間,該支隊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創新方式、強化措施,采取常態執法與聯合整治、流動巡查和定點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執法區域、時段、手段的全面覆蓋執法。
其中,5支專項執法隊伍每天組織常態打擊行動,另外各基層大隊每周單獨組織至少3次常態化的專項整治行動,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的統一聯合執法行動。與此同時,執法支隊還專門組織力量對廈門火車站、集美北站、輪渡中山路口實行駐點執法監管。對非法從事出租汽車客運行為持續保持高壓,組織行動699次,出動5437人次,與公安交警開展聯合執法70余次,共查處黑車673輛。
數據顯示,今年累計查處“黑車”1470輛, 比去年同期增加50%,占全省同期黑車查處量的50%。目前,專項整治取得較好成效,火車站、中山路口、郵輪碼頭、汽車站等重點區域市場秩序持續好轉,“黑車”掃街攬客現象明顯減少。
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表示,網絡專車平臺的發展,創新差異化、多樣化的出行方式,給市民出行帶來了一定便利,國家有關部門也明確鼓勵支持網絡約租車的發展,但部分私家車掛靠專車平臺從事非法營運的新情況,存在著缺乏安全監管、擾亂正常運輸秩序等問題。在“百日行動”中,交通部門針對私家車掛靠專車平臺從事專車服務的非法行為進行打擊,今年已查扣91輛掛靠平臺非法從事專車服務的私家車,并給予處罰。
【解讀】
我市打擊“黑車”明年起入法
上月底,《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下簡稱《若干規定》)進行了修改,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中增加了“禁止利用未取得營業性客運證件的汽車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的相關內容。日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其進行了解讀。
【現狀】
打擊“黑車”已刻不容緩
對于《若干規定》中條例的增加,交通運輸部門認為,這符合當前客運市場發展形勢。隨著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交通出行需求快速增加,加上我市旅游業的蓬勃發展,社會對差異化、個性化的運輸服務需求逐漸增大,加上現有出租客運運力不足,非法營運行為有了一定的發展生存空間,應持續加大力度予以打擊。
其中不能忽視的是,非法營運行為擾亂了我市正常的客運市場生產經營秩序,占道違停、搶客、沖卡等行為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道路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同時,由于非法運營經營者未受到有效監管,也帶來了諸多隱患,影響著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交通事故理賠等,也曾引發一些治安案件。更有甚者,部分重點地域的非法營運團伙化經營已漸成規模,暴力抗法頻發,更加埋下治安隱患。非法營運已成為全國一線城市普遍存在的問題,堅決打擊并且遏制非法營運繼續蔓延已經刻不容緩。
【變化】
通過立法加大懲處力度
《若干規定》除了增加條例外,還在第二十四條、第四十八條中明確禁止從事非法營運行為以及從事非法營運行為駕駛員的懲處規定。交通運輸部門表示,這是我市首次通過立法遏制相關違法行為。
交通運輸部門解讀,第二十四條、第四十八條明確了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規定了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明確了追究法律責任的形式。其中,根據規定,除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駕駛人處暫扣其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至六個月;對有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這無疑是一道“殺手锏”。
需要指出的是,類似立法廈門并不是第一家,目前,上海、深圳、珠海等城市已經從立法層面對打擊非法營運工作給予支持。業內人士認為,《若干規定》實施后,將通過法律解決目前查處非法營運行為手段單一的難題,提高違法司機的違法成本,對非法營運經營者尤其是對“兼差”從事非法營運人員形成震懾力,形成高壓態勢,對我市道路客運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
【前瞻】
同步提升出租車服務水平
明年1月1日施行后,交通部門又將如何嚴格執法、改善行業秩序?據介紹,其將從兩方面著手進行。一是嚴格查處。交通部門對違法者將視情節依法處于1至3萬元的經濟處罰,對不配合調查取證或者再次從事非法營運的,將依照規定給予從重處罰。今年以來,交通部門已處罰53起二次及以上從事非法營運的行為。公安部門對妨礙公務和暴力抗法的行為也將依法嚴懲,2014年來已有5人被判處刑罰,9人被行政拘留。
二是增投出租運力。繼去年增投400部出租車后,今年我市將適時分批再增投800部出租汽車,其中島內增投600部、島外200部(集美、海滄各100部),還將實施運價調整,進一步提升行業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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