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省旅游局消息,近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福建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方案》,10月1日起,福建省將正式啟動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根據方案規定,福建將分別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簡稱高崎機場)、廈門五通碼頭(簡稱五通碼頭)、福州長樂國際機場(簡稱長樂機場)、泉州晉江航空港(簡稱晉江機場)、平潭海峽高速客運碼頭(簡稱平潭客運碼頭)作為首批離境退稅口岸,并設置專用退稅場所。
指定興業銀行為長樂機場、晉江機場、平潭客運碼頭、高崎機場退稅代理機構,指定廈門銀行為五通碼頭退稅代理機構,為境外旅客辦理離境退稅業務,并收取2%的退稅手續費。首批退稅商店預計在20家左右。
此外,對于港澳旅客使用電子簽證入境問題,在中央部委統一解決問題之前,我省暫采取查驗入境當日機票、船票等方式確認港澳臺旅客入境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