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逼婚,竟囚禁前女友5天,男子黃某絲毫不知自己已然觸犯刑法。其實他作案時才20歲,壓根沒到法定婚齡。近日這起案件的一審判決生效,黃某獲刑一年。
黃某是貴州人,來廈打工沒多久,就認識了女友小虹(化名)。兩人交往時間也不長,小虹想分手,黃某卻已經想到了結婚的事。雖然自己才20歲,但在老家農村也沒這些講究,帶女孩子回去就能辦婚禮。兩人為這事吵了好幾次,黃某卻愈發堅定了結婚的想法。
軟的不成,就來硬的,黃某心想:“就算是用綁的,也要帶她回去結婚。”今年9月6日下午,他和小虹吵架時動手打了她,見她已無力反抗,他又用電話線捆住她的雙手,以防她逃跑。
時間一晃到了9月10日,小虹已經足足被黃某關了5天,手上被綁的地方都淤青發黑了。也許是為了緩和氣氛,黃某想帶小虹出門釣魚,后者欣然應允,同時開始謀劃如何脫身。釣魚之后,小虹心生一計,提出要把魚帶回自己宿舍燒來吃,黃某以為她已經軟化,自然也高興地同意了。一到家,小虹迅速躲進房間,反鎖房門,撥打報警電話求救。警方隨后趕到制服了黃某,最終結束了這場鬧劇。
法院認定,黃某的所作所為已經構成非法拘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