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臺媒、港媒報道,臺灣地區行政部門負責人賴清德11月6日敲定“一例一休”修訂方向。休息日出勤加班改為核實計算,加班時數部分,三個月內不得超過138小時。
賴清德當天與民進黨“立委”召開“立法行政協調會報”,討論“一例一休”的修訂方向。會后,由臺行政部門發言人徐國勇轉述會議共識。
徐國勇表示,休息日出勤的工時與工資,改依勞工實際出勤時間計算。其工作時間,計入每月加班時數。加班時數部分,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維持不變,但采取加班工時賬戶概念,以三個月為一期,一個月的加班時數上限可放寬為54小時,但三個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
另外,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間隔的休息時間仍以11小時為原則,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約定給予適當休息時間,但不得少于8小時。
至于“七休一”松綁,徐國勇說,由于有“立委”擔心過度放寬會影響勞工權益,因此增加把關機制。未來若有公司、行業要調整例假,必須經過臺當局主管事業機關(如交通部門、文化部門等)和勞動事務主管部門審核,經雙重認定后,還要再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若公司員工在30人以上者,則還要報當地勞工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