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老公把我的男朋友捅了。”今年35歲的蔡某,與丈夫汪某分居后和情人潘某住一起,氣憤的汪某找到潘某后與他發(fā)生打斗,并直接把潘某捅死。日前,汪某被石獅法院一審判刑。
今年35歲的汪某與妻子蔡某結(jié)婚多年,還生下一名女兒,兩人在石獅打工,日子過得平平淡淡。去年4月份,蔡某認識了一名男子潘某,并與他發(fā)展成情人關系。汪某知道后,與妻子冷戰(zhàn)了一段時間,還多次打電話給潘某要求他離開蔡某,但被拒絕。
去年7月份,蔡某與汪某爭吵后決定離婚,并且?guī)е畠焊四骋黄鹱庾≡谑{靈秀鎮(zhèn)某公寓內(nèi)。為了挽回婚姻,汪某特意找到潘某的老婆,讓她勸說潘某離開蔡某。然而,汪某與潘某的沖突卻愈加激烈,雙方多次“約架”都被蔡某勸阻了。
去年8月30日晚上,汪某又與潘某約定在石獅靈秀鎮(zhèn)某學校附近“單挑”,當晚汪某帶著一根棍子和水果刀到達現(xiàn)場,而當潘某要出門時,又被蔡某攔阻了。等了許久不見潘某,汪某直接沖到蔡某租住的公寓找人,此時蔡某把潘某反鎖在房間里,自己下樓買東西,正巧遇到汪某。汪某拉住她,希望蔡某能回到他身邊,遭到蔡某拒絕。兩人爭吵聲音越來越大,潘某聽到后直接把門鎖拉斷沖出。兩人扭打期間,汪某拿水果刀,朝著潘某身上捅了數(shù)刀,蔡某在拉扯期間手臂也被捅傷。隨后,潘某因傷過重死亡, 汪某也被趕來的民警抓獲。
事后,汪某賠償了潘某家屬5萬元。日前,石獅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汪某的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汪某有期徒刑九年。 (記者 許小程 詹偉志 通訊員 蔡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