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中關村二小就被指發生“校園霸凌”事件作出最新回應稱:經學校多方調查、了解,孩子屬于正常的同學關系,課上、課下互動交往正常,有互相起外號現象,但沒有明顯的矛盾沖突。認為上述偶發事件尚不足以認定構成校園“欺凌”或“暴力”。
湖北宜昌高校輔導員、幸福家心理服務中心技術顧問黃慶武在接受中國網記者采訪時認為,學校的態度還是不錯的。但他指出,對于這件事情,要站在受害者一方考慮,就是社會兜底,首先把問題想得嚴重一點來解決,而不是淡而化之,以犧牲少數人的利益取悅多數人,“縱容惡的善是作惡”。
在申明中,學校公布了當事學生對事件的描述,直接施暴的孩子說,看到對方在上廁所,就想逗逗他,把一個垃圾筐從隔壁扔進了其所在的隔間里面,看都沒看,就跑出去了。目擊施暴行為未加以勸阻的孩子說,自己只是開玩笑說要打開門看看,并沒有實際開門,也沒有參與扔垃圾筐的事,但是樂來著,自己事后也覺得施暴的孩子做得有些過分。
施暴者母親在《每對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園霸凌說NO》一文中也曾指出,這一行為在施暴者家長和老師的嘴里變成了玩笑。
“校園霸凌是指孩子們之間的欺凌與壓迫,包括肢體或言語的攻擊、人際互動中的侮辱或排擠,也包括相對長期的嘲諷或譏笑。”黃慶武說,“這在國外會受到懲罰,而國內通常會被認為是小孩子不懂事被模糊化,就如同一些人把中關村二小事件當作是孩子間的一種玩笑。但實際上有時候學校里的一件事、一句話就會影響我們一生。”
中關村二小在聲明中稱,調解過程中,受害方家長堅持要求學校認定另兩位學生的行為是校園欺凌行為并記錄在案,且書面提出幾項訴求,包括要求施暴者家長進行誠懇的書面道歉,在校領導面前、三個孩子均在場的情況下宣讀道歉書,保證這兩個孩子不再對受害孩子進行霸凌侵害,拒絕口頭和敷衍的態度。
此外,還提出受害孩子因此事已經造成心理創傷,需要進行專業的兒童心理干預,施暴者家長需承擔此部分治療費用的權利等要求。
對此,黃慶武指出,家長提出的幾點要求是非常合情合理的,目前受傷害的家庭和孩子是最需要幫助的。
他認為,當務之急并不是為事件定性,而是應及時對受害孩子進行心理疏導。不然如果疏導不好,受害的孩子會認為現在這么多人都知道這件事,卻還沒有得到有效地解決,明明自己很受傷害,但大家都不認為是這是欺凌,自己得不到理解,會對其它事情失去信心,今后生活中遇到一些事情也會退縮。
同樣,施暴孩子也應該得到相應的心理疏導,“本來他有錯,大人卻說這只是小孩子的玩笑,學校也沒有一個具體有效的處罰方式,孩子就會覺得,我傷害了別人,但大家現在也沒有把我怎么樣,這將成為一個試探性的氣球,今后他可能會變本加厲。”黃慶武說。(記者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