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9日訊(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莊小能)攜帶“全部家當”,其實也就是一個裝了幾件衣服的紙箱子,長期混跡于網吧,連春節都沒有回家過年,錢花完了便干起盜竊電動車的“老本行”。這人,就是泉港區前黃鎮31歲的出某陽,而在2月8日凌晨4點,因涉嫌盜竊電動車,出某陽被泉港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在惠安某網吧抓獲,警方也破獲電動車盜竊案4起。
2017年1月份以來,年終歲末,泉港公安分局加強治安巡邏防控,但侵財類案件仍時有發生,尤其是電動車盜竊案件。1月份,臨近春節,泉港山腰轄區相繼發生三起電動車被盜案件,給春節抹上了一抹不和諧的色彩。泉港公安分局高度重視,刑偵大隊打擊盜竊專業隊迅速展開調查,并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出某陽。
春節期間,辦案民警主動放棄休假,多次到出某陽家中實施抓捕,但出某陽并未回家過年,始終未能將其抓獲。一方面,辦案民警向犯罪嫌疑人家屬做工作,讓其規勸出某陽投案自首。另一方面,辦案民警再次對案件進行研判,發現出某陽每次作案前都手捧著個箱子,作案后立即變換衣著。綜合這一信息和其他信息,辦案民警判斷出某陽應該最可能出現的地點應該是網吧。果不其然,2月8日凌晨,辦案民警獲悉出某陽可能在惠安某網吧上網,隨即趕往該網吧,最終將其成功抓獲。
經訊問,出某陽對盜竊電動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15年出某陽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出獄后,出某陽沒有收入來源,便又干起了“老本行”。據出某陽交代,其居無定所,長期混跡于網吧,連春節都沒有回家過年。每次作案,他都會用一個紙箱子裝上“全部家當”,包括衣服等物。作案后,便帶著“全部家當”到網吧上網,等錢揮霍完后,便又再次作案。
目前,出某陽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