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24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曾玲)寒假是違規校外培訓的多發期。即日起至2月底,泉州將開展寒假期間校外培訓專項治理工作,嚴查違規校外培訓,進一步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效,嚴防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強化非學科類培訓監管,切實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
根據專項治理工作安排,各縣(市、區)將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通過 “日查+夜查”“聯檢+抽檢”等形式,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嚴防嚴查隱匿在酒店、咖啡廳、居民樓等場所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并加大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和案例曝光懲戒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情節較輕的,予以限期整改;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依法責令停止辦學、注銷辦學資質。
為杜絕安全隱患,教育部門還將聯合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門,督促指導培訓機構在寒假前至少開展1次安全自查自糾,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應急預案;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對培訓機構至少開展1次安全專項檢查,對存在場地、設施、消防等安全隱患的機構,立即停業整改,堅決維護學生生命安全。
寒假也是機構開展集中住宿藝考培訓期,相關部門將重點關注機構開展集中住宿培訓的情況,落實好機構消防、安保、場地和條件配備等要求,及時掌握轄區內學生參訓情況,確保培訓安全;著重維護招生考試秩序,嚴查培訓機構聘用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職教職工及考試命題、評分(卷)的專家評委等參與藝考培訓,或與教師、評委等內外勾連、利益輸送、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法行為;嚴查嚴禁藝術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等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相關部門還將常態化開展“爆雷”“冒煙”監測,發現風險苗頭第一時間通報公安機關,堅決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此外,還將加強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嚴格落實學科類執行政府指導價、非學科類一次收取不超過5000元的上限要求,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收費專用賬戶,鼓勵培訓機構采取先提供培訓服務后收費方式運營。
泉州市校外辦提醒,各校外培訓機構應規范經營,依法依規取得辦學資質,未經審批不得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同樣實行“先證后照”,已審批機構應全部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以下簡稱全國監管平臺)管理,切實做好全國監管平臺機構端的日常運營,保證學生家長財產安全。同時各校外培訓機構應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依法履行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保障學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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