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爭創全國雙擁模范城“十連冠”,進一步擦亮“泉州雙擁”金字招牌,根據工作安排,市雙擁辦正在建設泉州市雙擁館,特向全市退(現)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熱心群眾以及各單位廣泛征集能夠體現泉州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的展陳資料,涵蓋個人和集體榮譽物品、個人軍用物品、實物史料和照片影像。
相關信息如下
一、征集內容
1.個人和集體榮譽物品
榮譽證書、勛章、軍功章、立功獎章(特等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紀念章、獎章、獎狀、音像視頻資料等軍旅生涯和參加地方經濟建設中的榮譽物品。物品需注明立功時間、原因、獎項以及頒獎(章)部隊。
2.個人軍用物品
主要包括個人軍旅生涯中收藏的軍裝、軍帽、軍被、背包帶、外腰帶、挎包、水壺、書信等軍用物品和集體雙擁物品。物品需注明年代及背景。
3.實物史料類
重要戰役戰斗、革命事件、軍事活動的標語傳單、報紙雜志、圖書畫冊;記載革命歷史的日記、手稿、自傳、回憶錄、信件;革命工作的各類記錄,英模人物的立功喜報、烈士證明書;出席各類革命活動的代表證、出席證,戰爭年代地方政權及部隊印制的代用券、郵票、糧票、錢幣等各種票據等。
4.照片影像類
參加戰役、重大活動、軍營訓練生活等方面較有意義且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和影像,要求內容真實、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掃描均可,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照片須附簡潔文字說明,注明標題、拍攝時間、照片記載的事件、地點、人物姓名以及與照片內容相關的歷史背景介紹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駐泉部隊自身建設和參與地方建設及雙擁共建的各種典型事跡、珍貴歷史資料、圖片等。
二、征集要求
1.捐贈人需保證文物展品來源的真實性、合法性。
2.捐贈人需簡要提供藏品來源、流轉經歷和背后故事。
三、征集方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以無償捐贈為主,以復(仿)制、調撥、交換、寄存(代管)等方式為輔,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無償捐贈軍事展陳資料。對無償捐贈和提供重要展陳資料復(仿)制品的,采取頒發證書和紀念品(紀念章、紀念冊),在陳列展出或公開出版圖錄時注明持有者信息,邀請參加開館典禮等形式。捐贈數量大、價值高的,可組織捐贈儀式。本次征集的資料,經市雙擁辦根據展陳條件和相關主題要求篩選評定,擇優展陳。
四、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黃亞松
聯系方式:19957810689,0595—28386625
地址:泉州市豐澤區東海街道市政府交通科研樓c棟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