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8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王惠敏)1月18日,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ww.fafqdl.cn)記者從泉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泉州有75家餐飲服務單位、15家食堂獲評2018年福建省食品安全放心餐廳、放心食堂。
其中,全市被評選上的放心餐廳共計75家,其中鯉城9家,豐澤12家,洛江2家,惠安5家,晉江17家,安溪5家,德化4家,臺商投資區2家,石獅10家,南安5家,泉港2家,永春2家,主要囊括餐廳、酒店、酒樓、餐館、奶茶店等。放心食堂包括學校食堂、機關單位食堂等,鯉城、洛江、惠安、安溪、德化、臺商投資區、石獅、泉港、永春各有1家;豐澤、晉江、南安各有2家。
2018年,泉州評選產生省級放心餐廳75家、放心食堂15家
據了解,去年6月,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印發《泉州市創建省級食品安全放心餐廳放心食堂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斗桨浮诽岢?,到2018年底,在全市范圍內創建75家食品安全放心餐廳和15家食品安全放心食堂,形成一定規模的放心餐飲服務群體,輻射帶動泉州市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努力營造安全放心的餐飲消費環境,進一步提升公眾對食品安全的獲得感。
申報單位需嚴格按照標準建設放心餐廳和放心餐廳。根據《福建省“放心餐廳、放心食堂”建設標準》,建設標準包括場所整潔衛生、實施規范管理、實施“明廚亮灶”、實施食品可追溯、信息公開透明、嚴格餐飲具清洗消毒、開展自查自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食品安全記錄良好等九方面。
另外,根據《方案》,食品安全放心餐廳、放心食堂自各地門戶網站公告之日起,有效期為二年,有效期滿,須重新按照建設標準進行復核認定。對不能持續符合食品安全放心餐廳、放心食堂建設標準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將從放心餐廳、放心食堂公告名單中撤除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