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畢業二年內的畢業生遺失《報到證》申請補辦須提供
1 、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2 、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的遺失聲明(見報10個工作日后受理)
3 、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證明
4 、個人申請報告
5 、設區市、(縣、市區)人事局就業狀況證明
6 、檔案保管機構出具的就業狀況證明
辦理時限 : 即時辦理
四、畢業生憑已核簽的就業報到證辦理檔案轉遞,憑報到證、畢業證書、就業協議書、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
五、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登記手續
辦理地點: 泉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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