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畢業生就業后一年內因特殊原因,申請調整就業單位的,屬跨省調整的 ; 省屬、中央在閩單位之間調整的 ; 市縣屬單位調整到省屬、中央在閩單位的,辦理《報到證》核簽須提供:
1 、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就業協議書》或《公務員錄用通知書》或《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花名冊》原件及復印件
4 、原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或所在地人事部門意見
5 、《調整就業申請書》原件
(未進入生源數據庫的畢業生還須提供招生花名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辦理時限 : 本科學歷畢業 生即時辦理,專科及專科以下 學歷畢業生 5個工作日辦結。
畢業生由省屬和中央在閩單位調整到市縣屬單位,市縣屬單位之間調整的,到現就業單位所在地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核簽就業《報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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