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10日訊 “我女兒也是受害人,條件很好,本來風風光光結了婚,結果1個月就要離婚,說出去很難聽,這損失由誰來承擔?說什么也不可能退還全部200萬聘金!”前天,陳女士來到泉州市區東海派出所,說要報警。
陳女士家住泉州東海一別墅,她有一個女兒,英國留學后回到泉州,美好的生活才要開始。上個月,經過媒婆介紹,女兒和交往了2個月的晉江男子結婚了。對方也曾在英國留學,家里同樣很有錢,父親在英國經商,結婚時,男方很爽快地轉了200萬元給女方,還買了一車的金銀珠寶送到女方家里,十分闊氣。
陳女士說,本以為女兒要展開美好的人生了,沒想到,才過了1個月,女兒卻哭哭啼啼地回家了,整日在家里以淚洗面。一問才知道,她這位女婿患有癲癇,之前隱瞞未說,有一次突然發病,女兒很害怕,就想離婚。“對方馬上帶人到家里搬走了金銀珠寶等彩禮,還說是女方提出離婚,200萬聘金也要全部退還,否則就要告我們詐騙”。
想來想去,陳女士決定報警。“唉,這種家務事,民警也難辦!”東海派出所杜晉軍教導員告訴她,如果男方有威脅、打砸的情況,一定要當場報警,保留證據。如果是彩禮的問題,建議雙方到法院解決,提起民事訴訟,由法官來判決。另外,如果不愿意事情鬧大,還可以找婦聯來調解。(海都記者 林天真 張帆 通訊員 張瑞玨 莊少紅 葉珊偉 陳雅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