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30日訊 “再等等,馬上就到家了。”打完這通電話,池某的生命就定格了。不勝酒力的他,酣睡在回家途中,不幸被一輛小車碾壓身亡。近日,德化法院對該起交通事故作出民事判決:肇事車主鄭某,應賠償池某家屬經濟損失共計51萬余元。
池某是三明人,事發前在德化城關打工。去年11月10日晚7點多,池某去朋友家吃飯喝酒。次日0時40分許,池某酒后騎摩托車,行駛在三班鎮往德化城關的途中,因酒勁上涌,在一個紅綠燈路口不遠處摔倒后,就睡在馬路中間。
此時,永春人鄭某開車載著朋友,要到德化城關吃夜宵,由于路燈稀疏,又趕上下坡,他們根本沒注意到,有人睡在馬路中間。
“只是感覺車子突然震了一下,我們停下來,才看見是個人。”鄭某嚇出一身冷汗。經交警認定,池某血液里酒精含量達163.67mg/100mL,屬醉駕,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對事故發生有直接的因果關系,負事故的同等責任;而鄭某未集中精力觀察路面情況,對事故負同等責任。(海都記者 韓影 通訊員 鄭聰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