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尤溪人池某喝醉酒后,騎摩托車在德化縣一紅綠燈處倒下睡著。一輛途經小轎車不知情,將其碾了過去,池某付出了生命代價。近日,德化法院審結了該事故相關的機動車交通事故侵權責任糾紛。小轎車司機被判賠償50多萬元。
事故發生在2014年11月11日零點40分左右,池某在朋友家喝了點酒,然后獨自騎著摩托車從三班鎮往德化縣城關方向行駛。因為喝得太多,半路酒勁往上涌,在經過一處紅綠燈的時候不小心車倒了,已經深醉的池某,直接在道路中睡著。
與此同時,鄭某開車載著兩朋友準備去德化城關吃宵夜。他介紹,他完全沒想到,在昏黃路燈下一團黑乎乎的障礙物會是一個人,由于看到的時候距離已經很近,他趕緊打方向盤,但還是躲閃不及,于是車就直接碾壓過去。開出幾米后,鄭某與朋友一起下車觀察,先看到邊上的摩托車,然后看到一個人躺在路中央。于是,他趕緊報警。
經交警認定,池某血液里的酒精含量達163.67㎎/100ml,屬醉駕,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對事故發生有直接的因果關系,負事故的同等責任;鄭某未集中精力觀察路面情況,對事故負同等責任。
最終,鄭某賠償池某的妻子陳某、兒子小池以及池某的父母各項經濟損失合計514586.84元,由鄭某所駕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與商業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支付。而鄭某也另行補償池某的家屬65000元。(記者 黃雅珊 通訊員 鄭聰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