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縣人民法院現在就林某某危險駕駛案等18起案件進行集中開庭……”近日,德化縣人民法院首次啟動輕微刑事案件快速審理機制,不到兩個小時,就審結了18起刑事案件,真正實現了“繁簡分流、簡案快辦”。
平均1起案件的審理時間不到6分鐘,該院是如何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下讓審判走上“快車道”的?德化法院副院長蘇德豐解開了謎底:“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時,我們會向其出示證據及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書,在被告人無異議的前提下,根據庭審實際情況簡化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環節,并充分保障其陳述權。”
當天,蘇德豐也參與了這些案件的審理。作為一名從事審判工作數十年的老法官,他切身感受到了“輕刑快審”機制帶來的巨大變化。“以前審理1起簡單的‘醉駕’案件可能就要將近20分鐘,現在6分鐘左右就可以完成審判了。這對于司法機關應對當前的‘訴訟洪流’、提高審判質效具有重大意義。”
據了解,今年德化法院院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共同探索輕微刑事案件“三集中三簡化”辦案模式,即在每月相對固定的時間內分別開展集中移送審查起訴、集中提起公訴、集中開庭審理,法院則在適用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下簡化文書制作、簡化審批程序、簡化庭審程序,實現刑事審判效率質的突破。(通訊員 鄭榮平 記者 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