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5日訊 安溪縣龍涓鄉美嶺村,李某忠一家四口半夜遭滅門,慘案震驚整個小村莊。這起發生在去年9月的血腥慘案,昨日有了新進展:兇手李某福因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泉州中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后,李某福并未當場提出上訴。
【案情】
一家四口被殺 震驚小村莊
去年9月20日晚,李某福和李某忠一家,一起參加了村里的一場婚宴。21日凌晨1時許,李某福借著酒勁,從家中帶上一把殺豬刀,潛入李某忠家中作案,李某忠和妻子游某紅、長子李某宇、次子李某威一家四口被殺。
據介紹,李某福具備一定的反偵查能力,作案時不僅戴手套,還將被害人家中的柜子打開,亂翻一通,拿走被害人手機,故意制造劫財假象。作案后,李某福將游某紅母子的尸體掩藏在床下,又將現場一些衣物凌亂堆散,掩蓋床板上的血跡。事后,李某福逃離現場,將作案工具殺豬刀及手套、鞋子、手機等物扔進村中溪壩水潭中。
李某福今年26歲,曾兩次入獄。第一次是2008年10月,酒后口角被打,他持刀尋仇,沖到對方家中砍人,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第二次是2012年9月,因猥褻婦女罪,被安溪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猥褻的正是李某忠的妻子游某紅。
滅門慘案事發后,美嶺村整個村莊都被震驚了。警方接報后,連續攻堅66小時,終于將案件偵破。李某福落網后交代,之所以下此毒手,是對游某紅舉報自己猥褻一事懷恨在心,于是伺機報復。
【判決】
不能視為自首 一審被判死刑
昨日上午,李某福戴著黑頭套,被法警押入法庭。他一身休閑裝扮,將近1.7米的個子,與落網時相比,略微消瘦了一些,但精神頭和氣色與平日無異。
旁聽席空空如也。他的家人,一個都沒來。宣判現場十分冷清。據經辦人員介紹,該案庭審時,李某福的辯護律師曾提出,李某福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應算自首,請求法院從輕判決。但最終,該辯護意見并未被泉州中院采納。
法院認為,李某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一家四口死亡,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惡劣,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法院認為,李某福歸案并不具備主動性,不能視為自首,雖然他落網后如實供述罪行,但不足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最終,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某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海都記者 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