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19日訊 昨日上午,市民陳先生在安溪汽車總站買了一張46元從安溪到漳平的車票,誰知一上車,卻被告知還要多交9元的高速費。
“前幾天坐車時就找我要9元,因為急著趕路,只好給了,沒想到這次又要交。”陳先生覺得收費不合理,撥打海都熱線通95060反映,希望有關部門能處理一下。
為什么買了46元的車票還要再交9塊錢的高速費?
安溪汽車總站的林站長介紹,陳先生購買的當班車不屬于他們公司,是恒興客運有限公司的車,車牌為閩CY3767。之所以可以在安溪汽車總站配客,是雙方公司簽署了進站協議。46元的車票是走國道的票價,而走國道路線的班車未經審批是不能走高速的。
昨日下午,在安溪茶都客運站,車站劉副站長告訴記者,閩CY3767是掛靠在恒興客運公司的私家班車。今年2月15日,閩CY3767就已經審批通過允許上高速。隨后,他拿出相關審批文件。
劉副站長稱,改走高速后,原來4個小時的車程縮短為1個多小時。因為高速上要收過路費,票價也跟著上調9元,可能是之前沒有跟汽車總站交接好,才會出現車上再次收費的情況。過后,他們會進行調整。(海都記者 楊江參 夏鵬程 實習生 黃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