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小紅、小華(皆為化名),是一對雙生姐妹花,10多天前剛度過16周歲生日。即使被抓到派出所,也能你言我語,嬉笑打鬧,毫無忌憚。
這對活潑的雙胞胎姐妹,是泉港后龍鎮一帶有名的“混世小魔王”。從最初的小偷小摸,到入室偷竊數千元,2年十進派出所。而這次,她們白天入室,偷走一名老人的錢被追討,無法還錢,自己打電話給民警“求處理”。
究竟為何,姐妹倆在如花綻放的年紀卻走上了最遠的歧路?
昨日,記者在派出所與她們面對面,試圖挖掘兩人“扭曲”的青春。
》》她們的“冒險”
對于姐妹倆而言,目前的人生就是偷東西和四處游蕩,她們喜歡這樣的“自由和冒險”。
一偷再偷:“那老頭太老了,追不上我們”
“10次!”在派出所,兩人笑嘻嘻地伸出10個指頭比著,她們對“請進派出所的次數”記得相當清楚。
當然,她們偷東西的次數遠多于10次,具體多少次則沒人記得清。因為是一對雙胞胎,所以兩人“首進宮”的情形,民警記憶猶新:2010年3月,偷了派出所舊址上的很多廢鐵。
那時,她們剛剛14歲。此后,便成派出所的常客,有時偷了別人幾十元被抓進來,有打的不給錢被司機送來。上西邊防派出所留有記錄、案值較大的有3起,都是入室偷竊,分別是偷了600元、2900元和1200元。
2月19日,姐妹倆自己打了派出所的報警電話。原來,姐妹倆前兩天又入室偷了1200元,失主發現后上門討要。此時的姐妹倆早將錢揮霍一空,沒轍,只好報警請求“警察叔叔”幫忙,民警只能用警車將她們從莆田的母親家中接回來。
“第一次偷很怕,不過姐姐說我不干的話,她就一個人拿錢了”,小華笑著說,“以后就不怕了。有次姐姐被屋主發現后遭了暴打,可我們不怕,身上沒錢就偷。”兩姐妹頗覺值得夸耀,不斷揮手打斷記者提問,爭相描述干過的“大案”。
從最早偷些廢鐵換錢,偷自家錢,再到入室行竊,兩人膽子越來越大,即使屋內有人睡覺,兩人也敢拉出別人床頭的衣服,一個一個衣兜的翻過去。“前幾天偷1200塊,老頭沒關門,我們就進去了,偷完出來時被發現,我一邊笑一邊叫妹妹趕緊跑。”話沒說完,兩人笑倒在一起:“那老頭太老了,追不上我們”。
記者問,偷老人的錢不會良心不安嗎?姐妹倆止住笑,開始沉默,幾分鐘后,小華說了句,“這有什么?”
晃來晃去:“男友有妻子孩子,可我不在乎”
她們從7歲開始讀書,4年里多次被父母“扭送”到學校,也愣是沒讀完一個學期的書。
姐妹倆說,從小不愛讀書,但“愛離家出走,愛到處晃來晃去”。
昨日上午,剛被派出所送回家中的姐妹倆,又從母親眼皮底下溜走了,最后被家人找回。
沒事溜出門搭個摩的,姐妹倆就會停下晃上一整天,“有事就看看熱鬧,沒事看看風景也不錯”。姐妹倆說,去年大年初一,瞞著家人跑到莆田,無處可去,最后竟拜在一家莆仙戲班學藝。被母親費勁找到后,自由慣了的姐妹倆竟哭著求母親答應她們學唱戲,母親無奈同意交了學費。可到10月,班子里一出戲還沒結束,兩人就帶著一臉戲妝跑回了泉港。
這次,是戲班成員懷疑她們偷了手機。
“那次我們真沒偷!他們逼得緊,我們就承認了。跑那天戲唱了一半,我們摸到后臺,穿著戲服就坐摩的回泉港了。”小華覺得,平時偷了東西自己承認,但不能被人誣陷,“那是另一碼事!”
姐妹倆自稱姐姐小紅“主外”,妹妹小華“主內”。“混社會”的日子中,小華沾染了許多不良習慣。兩人前后偷了至少數千塊錢,可當被問起錢的去處時一臉茫然。
小紅說,小華在莆田交往了一個“男友”,認識頭晚就被帶去娛樂場所抽煙喝酒,“男友有妻有兒,可我不在乎”。
》》她們的家庭父母感情不合,長期分居,姐妹倆對家的概念是這樣的:母親啰嗦,愛管人;父親打人不管人。
父親:村民口中的“好人”始終沒露面
姐妹倆的父親老張近在鄰村,卻始終沒露面。
民警印象中,老張是個做泥水的,“在村里口碑不錯,對兩個女兒不怎么看重,比較愛家里那個小兒子”。
姐妹倆對父親的感覺,有點錯亂。“我們每次被警察送回他那,他有空就打,沒空就把我們關閣樓上”,姐妹倆說,父親打人時虎著臉,用棍子下手很重,直到爺爺奶奶說“打傷了還得自己出錢醫”才肯罷休。
盡管如此,兩人寧愿去爸爸那兒,因為“他平時不管,我們愛去哪就去哪”。
母親:還是希望這是最后一次到派出所
昨日上午,姐妹倆的母親王女士從莆田趕到派出所。她近兩年開始做布料生意,多次來此領人。她總希望,每次來派出所是最后一次。
這次,她顯得比較緊張,在值班室正襟危坐,一個塑料袋里裝著給女兒吃的零食。
王女士開口就怨“她們爸爸不管”。王女士說,夫妻本來鬧離婚,一對女兒還愛“闖禍”,壓得她喘不過氣來,平常也不會讓孩子缺吃少錢,卻很難教育女兒,“越是把她們鎖在家中,她們越是要跑”。
“偷別人錢,一兩百的我就還了;到處跑,我也到處找;給她們找工作,干了不到半個月就說累”。
》》她們的未來她們將先被送勞教,但勞教之后的路該怎么走呢?
明天:監護人同意,將送去勞教
姐妹倆曾偷竊數次,因年齡或金額問題沒有處理。但這次,姐妹倆都已滿16周歲,主犯小紅將被懲罰。
“每次都送回家,她們對法律沒概念,對人身自由被限制也沒概念”,民警說,“屢教不改,懲罰也是一種教育”。
昨晚,辦案的民警說,姐妹倆的父母都表示無力管教,征得監護人同意后,姐妹倆有可能會被送少管所勞教。
以后:回去學唱戲?心中也沒底
16歲生日,她們正在想怎么搞到錢。搞錢犯了事要勞教,勞教后怎么打算呢?
姐妹倆都搖頭。小華說,打算今年再回莆田去學唱戲,再之后呢?“先這么過著唄”,小紅說,她們心中沒什么底。
記者問,沒錢是否還會偷?姐妹倆保證說,不會再偷。但是,他們說不出離開父母后靠什么養活。
小紅開妹妹的玩笑,“你可以去找你那個‘男友’。”小華一本正經地說,“他又沒有我想要的”。
專家分析 靠打罵,只會“好了傷疤忘了疼”
國家級資深心理咨詢師、泉州心怡心理咨詢中心主任徐雪娜分析,姐妹倆偷竊屢教不改,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兩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心智尚未成熟,偷竊帶來滿足感,使得一犯再犯。另一方面,小學一二年級是孩子行為養成期,但兩人自幼家庭動蕩,父母分居,自幼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而長期混跡,雖然培養了逆境生存能力,但道德感、榮辱感都喪失了;久而久之,性格缺陷被放大,形成一定人格障礙。出現問題后又單純靠打罵,只會“好了傷疤忘了疼”。
徐雪娜說,屢教不改送勞教,不失為一個好的教育辦法。
她說,失去人身自由也許會讓這樣的青少年產生觸動,“但關鍵在于勞教后家庭教育要跟上”。她說,“并不乏單親或者分居家庭的成功教育案例,該案例中,正確的家庭教育引導和把握,是最重要的力量;其次,也可以輔以心理咨詢師的開導。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并不是監護人、民警或心理咨詢師一次談話就能完成”。(本網記者 涂傳之 田米 通訊員 黃嘉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