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塞內(nèi)加爾隊擊敗波蘭隊的比賽中,尼昂在第60分鐘為塞內(nèi)加爾隊攻入擴大比分的一球。值得一提的是,尼昂所攻入的這粒入球,在很多人眼中存在爭議,甚至有人認為不該被判定進球有效。不過,裁判組堅定的判定進球有效。那么問題來了,當(dāng)時場上到底發(fā)生了什么?裁判組判定進球有效又是否正確?
故事,要從此役第58分鐘聊起。當(dāng)時,塞內(nèi)加爾隊前鋒尼昂在中場與對方爭頂時受傷,隨即在場外進行處理。傷勢處理完畢后,尼昂向主裁判示意,要求入場參賽。主裁判舒克拉拉看到尼昂示意,隨即允許尼昂入場。就這一系列的行為來看,尼昂與主裁判的“溝通”,沒有任何問題。
而之所以發(fā)生爭議,是因為就在尼昂入場的那一瞬間,控球的克里喬維亞克在沒有注意到尼昂入場的情況下,盲目起大腳回傳自家門將。尼昂恰恰抓住這一機會,高速前插在禁區(qū)弧位置搶在門將觸球前將球斷下隨即晃過門將推空門得分。此球一進,塞內(nèi)加爾隊陷入瘋狂,波蘭隊眾將士則圍住主裁判“討說法”。面對波蘭隊將士的不滿與抗議,主裁判舒克拉拉不為所動,維持原判。
客觀的講,主裁判判定尼昂破門有效,是正確的。其一,尼昂入場是得到主裁判舒克拉拉允許的。其二,尼昂前插搶斷過程中不存在越位。其三,尼昂進球過程中沒有手球或犯規(guī)等行為。所以尼昂抓住對手注意力不集中“偷”了一個球,從規(guī)則上講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事實上,在世界足壇歷史上,比尼昂此球更具代表性的進球,比比皆是。例如2012-13賽季歐冠賽場,頓涅斯克礦工對陣北西蘭的比賽,就出現(xiàn)了這樣一個進球。第26分鐘,北西蘭球員出現(xiàn)傷情,當(dāng)時作為控球方的北西蘭將球踢出場外,讓隊友接受治療。傷勢處理完畢之后,礦工球員利禮貌性將球踢還給對手,但此時礦工前鋒阿德里亞諾卻“不解風(fēng)情”,他前插接應(yīng)打了對方一個“措手不及”,然后輕松單刀推射命中。
就阿德里亞諾的這個進球來看,是規(guī)則范圍內(nèi)的,所以裁判組判定阿德里亞諾進球有效。但是從體育道德角度來看,阿德里亞諾的這個進球是不道德的。所以由此可見,如阿德里亞諾那樣不道德的進球,只要在規(guī)則范疇內(nèi),都會被判定有效。何況尼昂此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