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三明市紀委監察局獲悉,該局通報4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問題,進一步傳導工作壓力。
1、清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伍正發等人因下屬單位發生嚴重違紀問題受到責任追究。2015年4月,清流縣勞務派遣服務分公司負責人劉六妹因違規公款吃喝、公款娛樂消費以及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被予以解聘。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清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伍正發被免去局長職務,調整工作崗位;主任科員張云根(分管勞務派遣公司)被誡勉談話并責令作出公開檢討。
2、泰寧縣金湖市場服務中心主任周德平因下屬違規公款娛樂消費受到責任追究。2015年3月,泰寧縣金湖市場服務中心副主任李業根先后多次公款娛樂消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泰寧縣金湖市場服務中心主任周德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沙縣住建局局長、黨委副書記王仁偉等人因履行“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沙縣住建局發生同城吃請、部分接待標準過高、公款購買贈送土特產、公款旅游、違規轉嫁開支等問題。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沙縣住建局局長、黨委副書記王仁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時任沙縣住建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羅法金被效能告誡并免去紀委書記職務。
4、永安天寶巖管理局副局長鄭金雙等人因下屬單位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受到責任追究。2015年清明節期間,永安天寶巖管理局上坪管理所副所長陳加旺(主持工作)多次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永安天寶巖管理局副局長鄭金雙被誡勉談話,辦公室負責人陳教被責令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永安天寶巖管理局紀委書記廖金朋被誡勉談話。(記者 肖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