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5歲的邱光輝參加同學聚會后離奇失蹤,其尸骨在5年后無意中被發現,掩埋地距其家只有一里地。兇手是死者妻子的表哥,為了逃避責任,他足足隱瞞命案19年。
前日,三明市大田縣人民法院對這起20年前的離奇命案進行公開審理。檢察機關以邱初梓涉嫌過失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邱初生和邱建國涉嫌包庇罪,對三人提起公訴。
法庭門口聚滿了村民
前日上午8點,距開庭還有一個小時,大田縣人民法院門前站滿了人群,這些人都是從60公里外的奇韜鎮桃村和文經村包車趕來的,一邊是被害人邱光輝的親友,一部分是三名被告人的親友。兩村處于一座山的兩邊,他們平時都互相來往,同樣邱姓,這次因為一個命案以敵對的陣營聚集在一起。
經過嚴格的安檢,這些村民陸續進入大田縣第一審判庭,并自然地分坐在法庭旁聽席的兩邊。在開庭前,被害人邱光輝的母親,跑到對邊座椅前,與被告人邱初梓的妻子理論,并發生激烈的言語沖突,后被法警勸開。
9點10分,被告人邱初梓、邱初生和邱建國先后被押到法庭。站在最左邊是65歲的邱初梓,他頭發全白,一米六的樣子,瘦弱,襯衫短褲,腳上趿著拖鞋。身邊是小其7歲的弟弟邱初生,也是頭發全白,瘦弱。最右的是其侄子邱建國,粗壯結實,一米七五左右。
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邱初梓私設電網,導致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提起公訴。邱初生和邱建國明知邱初梓造成一人死亡,仍幫助其搬運、掩埋尸體,妨礙了公安機關破案,以涉嫌包庇罪對他們提起公訴。
在核實身份信息時,盡管審判長提高聲音,但邱初梓仍不時搖頭,其身邊的邱初生看得著急,不停地幫其翻譯。在隨后的單獨詢問、質證階段,由于邱初梓表示聽不清,一位女法警只好上前,不時地用方言幫其翻譯,庭審艱難地進行著。
三名被告人承認犯罪事實
在庭審中,邱初梓講述了案件的經過。1995年9月20日晚,他在水田里鋪設了電網電老鼠,并潛在附近觀察。凌晨時分,他突然聽到有人叫喊,發現有人可能觸電了,立即去關掉電源,然后看見邱光輝雙腳站在田里,后背緊挨田埂半躺著,人已沒有呼吸。他當即逃離了現場。清晨六七點,他再回到現場,要求經過的一位村民幫忙掩埋尸體,遭到對方拒絕。之后,他獨自將尸體拖到旁邊的甘蔗地水溝里掩藏。當天下午,他和兄弟邱初生前往村部后“長町架”山上挖好土坑,于第二天凌晨,叫來侄子邱建國,一起將尸體運到山邊掩埋。
隨后,邱初生被重新帶到法庭時,突然摔倒在地板上。法警立即上前攙扶,并拿來礦泉水讓其飲用。審判長只好臨時休庭。邱初生休息10來分鐘后,表示體力已恢復,可以接受審判。于是,法警搬來凳子,讓其坐著受審,并幫其打開手銬。
被告人邱初生稱,他們兄弟五人,兩個已送人了。案發當日,哥哥邱初梓說電死了人,他為了兄弟,只好前去幫忙。他搬運尸體時,死者手上抓著電線。邱建國也表示,他被叫去幫忙搬運、掩埋尸體。
在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表示認可。
辯護律師表示過了刑事追訴期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機關稱,邱初梓在村供銷社人員密集的地方私設電網,以危險的方式危害了公共安全,并導致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應以過失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量刑五至六年。邱初生和邱建國明知邱初梓造成一人死亡,仍幫助其搬運掩埋尸體,隱瞞其犯罪事實,妨礙了公安機關破案,應以包庇罪對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量刑兩至三年。
邱初梓的辯護律師表示,對公訴機關指控邱初梓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并由此對被害人家屬造成的傷害表示道歉。律師同時指出,根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1995年案發到2014年被告人被抓,已經19年多了,根據1997年之前的刑法相關規定,已過了10年的刑事追訴期。
邱初生和邱建國的辯護律師均表示,兩名被告人的行為不屬于包庇罪,應屬于毀滅證據罪,且也已過了刑事追訴期。
此外,死者家屬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精神撫恤金等,共計137萬余元。在庭審最后階段,審判長問雙方,對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否愿意協商,雙方均表示愿意。
最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將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擇日進行宣判。
庭審結束后,被告人陸續被帶離法庭時,邱初生說了一句“沒有錢賠償”,引起死者家屬的不滿。兩方家屬在法庭里沖突起來,甚至發生肢體沖突,場面一度失控。好在法警及時介入,將雙方家屬隔離開來。
“他們瞞了20年害了我們一輩子”
2015年6月19日,25歲的邱清秀坐在三明市大田縣法院刑事審判庭,第一次聽兇手講述其父親邱光輝被害的經過。20年前的一天,他父親被鄰村的表舅害死時,也是25歲。
“沒想到他這么狠,害死我丈夫,還隱瞞了20年,要是當時知道,拼死的心就都有。”死者妻子方英蓮說,兇手邱初梓與她母親家是上屋下屋,平時并無恩怨,不知道對方怎么下得了手。
丈夫去趕集從此杳無音訊
方英蓮清楚記得,1995年9月20日是農歷初六趕集的日子。當天,丈夫與同學去鎮上趕集,之后與同學到文經村的飯店喝酒,當晚沒有回來。到第三天該上班了,還沒見人回來。
方英蓮說,當時大兒子才5歲,雙胞胎兒子才3歲(實歲一歲多),她就讓婆婆去找丈夫。“對方說人早就回去了,還和同學穿錯了鞋子。”
當年邱光輝25歲,在大田縣朱坂電站當電工,每個月賺100多元工資。家人都認為,邱光輝可能貪玩去哪里了,又或者喝多了摔了一跤,過幾天就會回來的,沒想到從此杳無音訊。
此后,方英蓮及其親友找遍了三明和南平,不過還是一直沒找到。
兇手的侄孫溺亡牽出尸骨
直到5年后的2000年11月6日,她的這個希望破滅了。
方英蓮說,當時文經村一個小孩在河里溺亡,村里人到村部后“長町架”山上挖坑掩埋時,挖出一個長腿骨。
根據種種跡象,村民懷疑是失蹤的邱光輝,就叫來方英蓮辨認。方英蓮等親友趕到現場,挖開泥土,尸體已腐爛,但衣服仍可辨別。白色的襯衫,黑色背心,藏青色的褲子,與邱光輝失蹤前穿著一樣。
邱光輝尸體被發現的地方,與其所在的桃東村處于一座山的兩邊,相隔也就一里地,卻讓親人苦尋了5年。其實,這個山腳下方英蓮尋找過多次,只是掩埋的方式太隱蔽了,根本想不到。事后,警方提取了此骨做DNA鑒定,經鑒定此尸骨就是邱光輝的。
但是,兇手是誰呢,這么狠心,他與邱光輝之間有多大的仇恨?
這個結果方英蓮一家又等了14年多。2014年9月,兇手終于現身了。而讓方英蓮想不到的是,謀害自己丈夫的人,竟然是娘家以前朝夕相處的表哥,他叫邱初梓。
據了解,案發幾天后,邱初梓就躲到永安、三縣等地,幾個月才回家一次。之后,他長期呆在廈門的兒子家。2000年11月6日,邱光輝的尸骨被找到后,當地公安機關以命案立案偵查,10多年來一直沒有放棄。經人舉報,2014年9月20日,公安機關在大田縣汽車站抓獲邱初梓,邱初生和邱建國隨后也歸案。
“沒想到他這么狠,害死我丈夫,還隱瞞真相20年,要是當時知道,拼死的心就都有。”方英蓮說,邱初梓與她父母家是上屋下屋,平時見面都會打招呼。他與邱初梓的侄子同年,一起上山砍柴,兩家人關系一直不錯。
“他們瞞了20年害了我們一輩子。”方英蓮說,不知道是不是報應,當年溺亡的小孩,正是邱初梓的侄孫子。不是這個小孩的溺亡,她丈夫的尸骨也許永無見天日。(記者劉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