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文山城規劃區范圍內犬類一律實行拴養或圈養,不得放養。
●攜犬出戶時,犬只必須使用束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1米,并由成年人牽引。7:00~22:00禁止遛犬。
●犬只在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養犬人應當立即清除。
●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犬只恐嚇、攻擊他人,對正在傷人的犬只,任何人可就地捕捉,并按有關規定處置;犬吠影響他人休息的,養犬人應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有過傷人記錄的犬只不得在市區內飼養。
●凡在市區內發現無人看管的散養家犬,一律視為野犬,公安、城管、畜牧等部門均有權捕捉,并按有關規定處置。
●凡阻礙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管理犬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春城晚報11月5日報道,你每天進出小區時突然闖出一條大狗,朝你汪汪汪叫,你一定會被嚇得不輕;如果一不小心還踩到了狗屎,那更是整個人都不好了……養狗不拴繩、遛狗不清理糞便、烈性犬不戴嘴套……一直以來,不養狗的居民和“鏟屎官”們總是矛盾不斷。10月29日,文山市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嚴遛狗規定”。
對于這個通告,不少網友認為很合理,希望全省甚至全國都能普及。但其中一條規定,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那便是“7:00~22:00禁止遛犬”。
一名持反對觀點的網友表示:“難道要我7點前早起遛狗,下班回來后還要熬夜等著22點后遛狗嗎?”
記者搜索發現,為了規范養犬人的行為,近年來全國已有不少城市發出了關于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其中對“一戶一犬”、養犬登記,并對犬只品種、出行要求、遛狗時間等都列出了具體規定以及處罰條例。
有社會學家認為,督促養狗人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事關一個城市的文明形象,也涉及市民的切身利益。文明遛狗是對狗狗負責、對自己和他人負責,這才是愛心的真正體現。
不論相關部門作出何種規范,作為一名遛狗者,都不妨先審視自我:有沒有讓文明從自己身邊給溜走?
觀點PK
支持
EARTH:有些不拴繩子遛狗的人總說“我家的狗不會咬人”,你又不是狗,怎么知道它不咬人?
風影:雖然我也有一只小狗,但我強烈支持文明養犬,希望昆明也能出臺這樣的規定。
冬雪:昆明也應該管管,小區里很多狗屎,都是清掃人員在打掃。
巖茶:應該向養狗者征收垃圾清運費。
旺哥:只愿規定不是一紙空文。
黃智華:支持,人與狗,孰輕孰重。
反對
為所欲為:別人早起遛鳥,我早起遛狗,看到太陽初升,趕緊躲回家。
小滿想養狗:把狗打造成晝伏夜出動物,是要培養狼性嗎?沖著月亮嗚嗚嗚!
beikey:人類越來越文明,寵物的權利不應該降低。
然后呢:是否可以換成這段時間遛狗必須戴嘴套等等。
安藍:放任小孩隨地大小便的家長,希望自覺參考本規定,半夜再遛娃。
亂彈琴:應該衍生一條規定,熬了一天終于可以在半夜出門的狗們,必須低調散步,不準大聲喧嘩影響居民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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