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減刑窗口期
生于1981年的東陽人吳英,原系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被稱為“億萬富姐”,后被以集資詐騙罪判決。從2007年吳英案發,到終審判決,再到監獄服刑,吳英已經身陷囹圄11年,當年才26歲的少女,也在監獄中慢慢變成了37歲的中年婦女。
2013年開始,吳英向浙江省高院進行刑事申訴,但一直未獲任何回應。最近,曾傳出吳英將被減刑的消息。吳永正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如果服刑人員在獄中表現好,沒有重新犯罪,按照司法程序可以減刑。
吳永正表示,監獄方面大約一兩個月前把減刑報告交到浙江省高院,目前尚不清楚結果。“吳英這段時間精神狀態還好,就是著急,常問怎么法院還沒收到減刑報告,她既怕法院拖延了,又怕監獄跟她說空話。”吳永正說。
2012年5月21日,吳英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執行期間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2014年7月,浙江省高院作出裁定,將吳英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
云南里程律師事務所朱建偉律師、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張雁峰律師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減為無期徒刑后,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三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根據不同的情形,分別減為有期徒刑22年至25年。
“如果吳英再獲減刑,至少可以減為有期徒刑25年。”張雁峰說,這意味著,吳英有望在62歲前走出監獄。
在下午一個小時左右的聽證會結束后,吳永正的心情顯得好了不少,他認為案子會突然有變化,最高院派人下來,可能和新近最高院一系列政策出臺有關。比如2017年8月最高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保護和規范當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訴權的若干意見》,又比如2018年1月1日公布的《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制環境的通知》。
說起本色集團的資產遲遲得不到處置,吳永正認為,這與東陽市政府和東陽市公安局的錯誤查封資產的行為有關,現在處理起來很麻煩。吳永正說,自從吳英入獄后,債權人從來沒找過自己,因為債權人心里清楚,資產在誰的手上,所以他也沒和債權人有過太多的接觸。
鑒于吳英案一直以來引發的巨大關注,吳永正認為,沒人再敢暗箱操作處置吳英的資產了,因為“全國人民都盯著”。現在最高法舉行再審聽證,他認為事態在向好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