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9日訊 “市區小事故,保險公司不出險”,而是由車主自行到“快處中心”集中處理。莆田首個輕微交通事故“快處中心”去年11月16日在荔城區投用以來,得到莆田市民廣泛認同,每月有超200起事故由快處中心處理。昨日,記者從莆田市交警部門獲悉,城廂區交警快處中心本月投用,至此莆田市中心城區實現了事故快處中心全覆蓋。
據了解,目前已經有包括平安、太平洋、人壽等共18家保險企業入駐城廂區快處中心,并且莆田保險業協會還派了一名常駐辦公人員,協助事故雙方處理定損等相關事宜。據了解,目前城廂區快處中心臨時設置在荔城南大道城廂交警大隊辦公樓一樓,并在人行道上設立車輛定損區。
據交警介紹,預計3至4個月后,城廂交警勤務二中隊辦公地點將移到城廂交警大隊處,交通事故快處中心、交通事故處理股、事故調解處、交通法庭等將移到石興路附近城關中隊的新辦公地點辦公,形成新的交通事故處理中心。
據了解,城廂交警大隊在城廂區中心城區分成6個警務區,每個警務區兩個勤務組巡邏。一旦發生事故,將通過城廂交警指揮中心步話機,第一時間通知民警5分鐘左右趕到現場,并通過手機拍下照片,記錄下車主的姓名、電話、身份證等信息,通過快處中心的微信群,將資料信息發給事故快處中心,通知車主自行駕車到事故快處中心定損處理,巡邏交警不參與事故的調解處理。
另外,在荔城大道萬達方向城廂交警勤務二中隊轄區內,部分路段由于日常刮擦事故較多,如果勤務二中隊民警無法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將第一時間調派勤務一中隊的巡邏交警協調小刮擦事故的雙方快速處理事故。據介紹,城廂交警的事故快處時間將有所延長,過去是處理每日8:00至20:00的輕微交通事故,現在是從每日7:40至22:00,車損3萬元以下都將到快處中心處理,賴路者將被罰200元。在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快處中心處理理賠,且公安交管部門也已通知但被拒絕的,將按逃逸事故立案調查。(海都記者林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