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25日訊地下飲用水實行取水許可及有償使用制度,限時關閉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地下飲用水井,建立地下飲用水安全預警和應急反應機制。近日,莆田市政府辦公室下發通知,明確將加強全市地下飲用水管理工作,確保地下飲用水衛生、安全。
根據規定,各取用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取水許可證,并依法繳納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對沒有許可非法開采地下水的取水井,原則上由違法者所在的村(居)、鄉鎮(街道)督促主動自行糾正及責令限期辦理取水手續,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域內和外的非法開采地下水的,分別由各縣(區)住建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取水手續,對不符合條件或拒不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的,堅決依法依規予以罰款、取締等處罰。
據了解,莆田市將逐步取消城鎮飲用水地下水源。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不再批準新建抽取地下水的自備水源,限時關閉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地下飲用水井。學校飲用水必須在2015年6月份前全部接入公共供水管網,其他用水戶2015年10月前全部接入公共供水管網。(海都記者陳盛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