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明年起,我市開始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金待遇標準也隨之提高。
2020年起莆田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按照《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20年1月1日起,我市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500元調整為1570元,增長4.76%,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6元調整為16.50元;仙游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380元調整為1570元,增長13.77%,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4.60元調整為16.50元。
市勞動就業中心將根據文件規定及時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調整后的仙游縣、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湄洲島管委會及湄洲灣北岸的城鎮失業人員月發放標準根據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分為三檔:1-10年,10-20年,20年以上),按當地最低工資的70%、75%、80%計算,分別為1099元、1177.5元、1256元;農民合同制工人月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發放標準根據農民合同制工人繳費年限不同,按當地最低工資的60%計算為942元。
執行新標準后,每月失業保險金較過去有較大幅度提高,月標準平均漲幅達到4.67%。目前,我市共有3042人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預計待遇標準提高后將增加失業保險金支出89.85萬元左右。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將進一步提升本市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穩定和諧的社會作用,切實落實政府的惠民政策。(記者 黃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