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既是平潭特色,也是平潭的一項資源優勢。平潭的風能產業吸引了不少的企業來咨詢。這不,昨日上午,企業家李女士看到“中國平潭”公眾號推送的有關風能產業的相關報道,不禁心動,便向小編咨詢:平潭風能產業有哪些?
又有哪些具體的優惠政策?請看這期的“幫你問”!
記者從區經濟發展局發改處獲知,風能產業具體包括多種項目,例如風力發電、風電制造、風電服務等,每個項目都有具體的優惠政策。
具體如下:
風力發電
采取資源產業聯動的發展模式,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對開發我區風能資源的企業,設置如下3點準入條件:
1. 共同開發:
區屬國有企業以入股的方式參與風場資源開發運營,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
2. 基礎設施投資配套:
屬海上風力發電項目的,原則上開發商須按0.6億元/100兆瓦的比例予以配套,投資我區風能產業基礎設施建設。
屬陸上風力發電項目的,原則上開發商須按0.8億元/100兆瓦的比例予以配套,投資我區風能產業基礎設施建設。
3. 招商引資:
屬海上風力發電項目的,原則上開發企業須按風場開發建設項目總投資的10%以上,在我區投資或成功引入除風力發電外的風能產業性項目。
屬陸上風力發電項目的,原則上開發企業須按風場開發建設項目總投資的20%以上,在我區投資或成功引入除風力發電外的風能產業性項目。
風電制造
1. 對主營業務在《平潭綜合實驗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范圍的企業,予以執行減按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
2. 對符合《平潭綜合實驗區鼓勵扶持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的企業,可以享受自其納稅年度起5年內,按繳納稅收的地方級財政分成部分的50%予以獎勵,最高可達80%。
3. 對符合《平潭綜合實驗區進口稅收政策通知》和《關于橫琴、平潭開發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的進出口貨物,執行“一線”免保稅、“二線”退稅、選擇性征收關稅、區內貨物交易免征流轉稅等優惠政策。
4. 企業創建國家級工程研發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屬省級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5. 企業自工商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對其涉及本區域內的行政性事業收費地方收入部分予以全免。
風電服務
1. 總部經濟:
對符合入區和申請獎補條件的總部企業,自納稅年度起五年內,可按其年度繳納入庫稅收總額的地方級財政分成部分的70%、80%予以獎勵,最高可達90%;企業入駐智能產業大廈可享受免租金至2019年6月。
2. 上市獎勵:
對在新三板、海峽股權交易等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分別給予15萬和200萬元獎勵。對在境內外成功上市的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和600萬元獎勵。
3. 研發服務獎勵:
企業創建國家級工程研發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屬省級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鼓勵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的風能產業組織(機構)入駐我區,且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開展產業研究、政府決策咨詢等。
對牽頭組建與風能有關的省級、國家級協會或相應機構的我區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30萬元和60萬元。
4. 個稅獎勵:
繳納個人所得稅總額5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管人員和專業人員,以及個人繳納稅收完稅憑證為準,前兩年按每年繳納所得稅地方級分成部分的80%、后三年按60%予以企業高管人員和專業人員貢獻獎勵。
5. 其他:產業培訓、項目貼息貸款……(記者 林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