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龍巖鴻盾保安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閩霞違規公款吃喝、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6年1月28日,鴻盾保安公司押運分公司組織召開守押金融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聯席會議,會議用餐安排在鴻盾保安公司食堂,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王閩霞將個人在新羅區某大排檔餐廳的2筆消費支出共計2302元以這次會議用餐名義從公司報銷。2015年10月30日,王閩霞帶隊赴武平參加第四季度民爆會議,結束后未及時返回龍巖,次日上午私自使用公車到長汀辦私事,午飯后從長汀返回龍巖。2016年6月14日,龍巖市國資委紀委給予王閩霞延長黨員預備期半年處理,并責令其退回違規報銷的2302元。
2.永定區城郊鎮古二村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4年,時任城郊鎮古二村黨支部書記鄭如超與時任該村村民委員會主任鄭仲春,未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違規發放村“兩委”干部補貼,其中鄭如超違規領取了7500元、鄭仲春違規領取了8500元。2016年7月16日,鄭如超、鄭仲春分別退回了領取的補貼款。2016年7月18日,永定區城郊鎮紀委分別給予鄭如超、鄭仲春黨內警告處分。
3.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干部林東章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5年8月,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干部林東章在2015年秋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中,利用職便,向考生及其親屬索要茶葉款現金1750元、以需宴請該局相關工作人員為由索要費用2000元(未實際宴請)和以掛賬形式提走煙酒等財物折合人民幣計15680元,共計19430元。2016年1月15日,林東章擔心事情敗露,將之前掛賬的15680元結清。2016年5月9日,漳平市紀委給予林東章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4.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綜合辦駕駛員曾繁城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5年1月1日,曾繁城在無公務派車的情況下,擅自駕駛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務用車從龍巖出發回武平縣東留鎮桂坑村家中辦理私事,2015年1月3日從家中返回龍巖。2016年7月11日,武平縣東留鎮紀委給予曾繁城黨內警告處分,并由其本人承擔公車私用所產生的費用。
通報強調,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和不良習氣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四風”和不良習氣問題一旦反彈,就會失信于民,必須言出紀隨、一寸不讓。全市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引以為戒,強化紀律意識,養成紀律自覺,不觸“紅線”,不踩“底線”。中秋、國慶兩節將至,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承擔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加強部署檢查,提出嚴格要求,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關于在全市黨員干部中糾正不良習氣樹立清風正氣的意見》精神落地生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監督執紀問責,緊盯重要節點,持續發力加壓,加強監督檢查,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不正之風露頭就打,徹底打消某些黨員干部的僥幸心理,不斷增強黨員干部的遵守規矩意識,確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要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意見》精神不力、“四風”和不良習氣問題多發頻發的地方和單位,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的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通訊員 嚴紀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