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發布通知,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為落實龍巖市城市低保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的自然增長機制,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決定調整我市城市低保標準。
據了解,各縣(市、區)城市低保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40%確定,具體為(每人每月):新羅區540元,永定區、上杭縣、漳平市492元,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452元。此標準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去年,新羅區城市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468元,永定區、上杭縣為420元,漳平市為450元,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為380元。
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低保規范管理,各地要做細、做實城市低保提標的基礎工作,做到程序規范、操作規范、檔案規范、管理規范,要從源頭上把好入口關,確保提標政策執行不走樣。同時,抓緊落實城市低保提標資金,確保提標資金及時到位,足額發放。(本網記者 謝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