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州市紀委通報羅源縣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案例。
通報稱,羅源縣松山衛(wèi)生院職工陳立勤于2014年11月30日在駕車往永泰縣履行公務后,違反規(guī)定私自搭載并繞路送其朋友等4人前往福州市火車站,羅源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其支付超出的汽油費;羅源縣總工會常務副主席、黨支部書記陳凱于2014年11月多次違規(guī)私自駕駛公車赴福州辦事,羅源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羅源縣委教育工委委員、縣教育局副局長陳仰叢于2013年9月上旬辦理其母親喪禮過程中違規(guī)收受18所民辦學校慰問金8450元,羅源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其退回所收禮金。(記者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