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政府正式印發《福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行動計劃(2016年~2018年)》。福州將持續淘汰落后產能,引導退出低效產能,積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擴大有效投入,發展先進制造業,加快傳統優勢產業改造提升。
根據工作目標,福州將經過3年努力,推動全市去產能工作取得重要進展,有效壓減過剩產能,基本出清“僵尸企業”,推動中高端產能比重持續上升。到2016年底,退出和壓減鋼鐵(粗鋼)產能50萬噸,化解船舶產能5萬載重噸;累計到2017年底,退出和壓減鋼鐵(粗鋼)產能50萬噸,化解船舶產能10萬載重噸;累計到2018年底,退出和壓減鋼鐵(粗鋼)產能95萬噸,化解船舶產能15萬載重噸。同時,我市將在輕工、紡織、印染、電鍍、石材等其他傳統行業完成退出一批低端低效產能,發展一批中高端產能。
行動計劃指出,要嚴禁新增過剩產能,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嚴禁違規建設鋼鐵、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對此類項目不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業務。
按照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依法處置的原則,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通過資產重組、產權轉讓、債務重組、關閉破產、清算注銷等方式出清,積極穩妥推動“僵尸企業”退出。對已停產、半停產、連續虧損3年以上,且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主要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維持經營的“僵尸企業”實施分類處置。同時,嚴格遵循“保人不保企”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把人員安置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一企一策”。
支持傳統產業、重點行業企業圍繞提高產業集中度、延伸產業鏈開展兼并重組,整合品牌資源和創新資源。支持鋼鐵、船舶等行業優勢企業搭建產能整合平臺,通過政策引導,以市場化手段推進兼并重組,主動減少缺乏競爭力的過剩低效產能,優化產能布局,提升產業集中度。
為保障行動計劃有效實行,我市將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對化解過剩產能的支持力度,完善差別電價政策,對國家限定的高耗能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標準的產能,實施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對化解過剩產能落實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縣(市)區,將采取專項督查、專門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進一步加大檢查督促力度,確?;膺^剩產能工作目標任務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