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公共數據資源開發服務平臺發布《福建省公共數據運營服務費收費標準(試行)》,在全國率先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價格形成機制,彌補了全國公共數據運營服務定價收費的空白。自此,福建已率先完成公共數據資源市場化配置全流程基礎制度構建。
建立健全公共數據價格形成機制,是構建公共數據資源市場化配置基礎制度的關鍵一環。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要求發揮好價格政策的杠桿調節作用,加快建立符合公共數據要素特性的價格形成機制;今年初,國家發改委、國家數據局印發《關于建立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要求制定公共數據運營服務費標準,建立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價格形成機制。
福建率先響應,出臺省級收費標準。根據標準,公共數據運營服務費屬于納入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分技術服務費和存算設施使用費兩項,由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主體——福建大數據一級開發有限公司收取使用。
其中,技術服務費按照應用場景的數據使用量計量,試行期間采用累進階梯計費模式,通過分檔累加計算出總費用;對于存算設施有特殊需求,或基礎服務無法滿足存算需求的,數據使用主體可向平臺運營單位提出申請開通,試行期間計費不收費。
該收費標準堅持公共數據的公益屬性,對用于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應用場景,不收取技術服務費;對用于省內重點扶持的公共數據應用場景,技術服務費部分予以折扣優惠。
“作為數字中國建設的思想源頭和實踐起點,福建始終走在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前列,不斷探索公共數據資源市場化配置的路徑。”福建省大數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最后一公里”打通,福建完成了公共數據資源市場化配置從登記管理、服務供給到定價收費的政策閉環,能夠有效促進公共數據資源合規高效流通,推動數據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下一步,福建將重點推動公共數據應用賦能,充分發揮公共數據資源在推動產業升級、優化公共服務、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公共數據應用場景建設,推動公共數據賦能產業發展示范場景培育,形成一批經濟社會效益突出、產業帶動效應強的應用,充分釋放公共數據資源價值。(記者 張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