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創新藥可獲千萬大獎、首次產業化的創新藥最高可獲1000萬元獎勵……廈門市正加快推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記者獲悉,廈門市科技局日前印發《廈門市加快推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針對創新產品研發、創新產品產業化、創新產品國際化、推進科技成果對接轉化、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加強臨床資源供給、強化產業人才支撐等方面出臺具體措施。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重金獎勵創新產品研發
實施細則針對創新產品研發給予獎勵支持,主要包括創新藥研發、改良型新藥研發、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等三類。
在創新藥研發獎勵方面,對在本市轉化的創新藥(1類生物制品、化學藥和中藥及天然藥物),完成臨床前研究、或Ⅰ、Ⅱ、Ⅲ期臨床試驗、或完成境外臨床研究的,按照研發投入最高不超過40%的標準,分別給予各階段最高不超過4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300萬元的獎勵。
在改良型新藥研發獎勵方面,對在本市轉化的改良型新藥(2類生物制品、化學藥、中藥及天然藥物),以及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僅就臨床前研究),完成臨床前研究,或Ⅰ、Ⅱ、Ⅲ期臨床試驗,或完成境外臨床研究的,按照研發投入最高不超過20%的標準,分別給予各階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300萬元、800萬元、15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單個企業享受創新藥和改良型新藥研發獎勵支持額度每年最高不超過1億元。
在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獎勵方面,對國內首家通過、前三個通過和通過(含視同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分別按最高不超過評價成本的40%、30%和20%的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支持創新產品產業化
除了支持創新產品研發外,實施細則還支持創新產品的產業化,助力廈門生物醫藥產業發展。
取得藥品注冊證書或藥品補充申請批準通知書,首次產業化的創新藥(含1類生物制品、化學藥、中藥)、改良型新藥(含2類生物制品、化學藥、中藥)、仿制藥(含3類生物制品、3類及4類化學藥),按照類別每個品種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取得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首次產業化的醫療器械(限非零部件類醫療儀器設備及器械),按照類別每個品種分別給予40萬元、10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支持額度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進入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獲得產品注冊證,首次實現產業化的三類醫療器械,每個品種給予200萬元獎勵。其中研發投入超過1500萬元的創新醫療器械可申請重大項目評審,通過評審的項目,每個品種給予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獎勵。
此外,取得注冊證書,首次實現產業化的保健食品、特殊化妝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每個品種分別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
支持創新產品國際化
實施細則積極鼓勵支持廈門生物醫藥企業走出去,并給予一定獎勵。具體包括:首次取得境外ICH成員國注冊批件或通過世界衛生組織預認證(WHOPQ)的創新藥、改良型新藥,按照類別每個品種分別給予300萬元、15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600萬元;首次取得歐盟、美國、英國、日本、澳大利亞、巴西、俄羅斯國際注冊或國際認證的醫療器械,對應國內第二類、第三類的醫療器械單個注冊單元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積極支持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對本市新增建設的生物醫藥合同研發機構(CRO)、合同生產機構(CMO)、合同研發生產機構(CDMO)等產業應用基礎平臺,按照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40%的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補助。
對生物醫藥產業高端人才進行支持。對生物醫藥企業近3年引進的研發、生產及管理人才,經評審,擇優分三層次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補貼,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發放,人才補貼50%用于改善人才生活條件,50%用于支持人才開展創新項目工作或改善工作條件。同一企業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海西晨報記者 鐘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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