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條件
1.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
如,在本次招考中,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是指在1980年3月9日(未滿36周歲視為35周歲)至1998年3月9日(18周歲必須年滿)期間出生。
《招考職位表》中對招考年齡有其它要求的,年齡計算參照上述方法進行。
2.可以不以報考者最高學歷報考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是報考公務員所要求的基本條件。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不是指報考者所獲得的最高學歷,而是與職位表所需專業相匹配的學歷。(即已畢業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可以用該層次的學歷及所學專業進行報考,也可以用過去取得的碩士、本科、專科學歷及所學專業進行報考。)
另外,職位表中對學歷、專業、學位均有要求的,必須三項都完全符合才可報考。
3.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到公告之日
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公告之日,即2016年3月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4.未滿五年服務期的在職公務員不得報考
最低服務年限從考生到單位正式報到之日起到公告發布之日,即2016年3月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省公務員考錄主管部門規定招考時要求5年服務期(含試用期)的職位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允許報考;報考者與單位有另行約定服務期的,應征得縣級以上組織人事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名。
5.報考專門職位要先進行資格認定
報考“專門職位”的考生,應于3月16日報名截止之日前到相應的項目主管部門進行報考資格的認定,以獲得“專門職位”的報考資格。
凡是報名過我省專門職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專門職位的優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