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曾頭版呼吁放人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10月18號,《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在廣州被湖南長沙警方控制。此前,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稱,2012年以來,《新快報》連續發表多篇署名為記者陳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實對中聯重科進行誣蔑詆毀,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并造成重大損失。
長沙警方介紹,陳永洲因為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經被依法刑事拘留。陳永洲目前身處長沙市第一看守所,他承認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廣大股民損失慘重,并且向各方悔罪、道歉。
長沙警方介紹,他們在今年9月9日接到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報案稱,2012年以來,《新快報》連續發表多篇署名為記者陳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實對中聯重科進行誣蔑詆毀,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并造成重大損失。經初步調查后,長沙警方在9月16日正式立案偵查并掌握大量證據,10月18日,在廣州警方的協助下,長沙警方在廣州將陳永洲控制。
陳永洲告訴辦案民警,他涉嫌犯罪的行為,是從去年9月開始。
陳永洲:去年9月份左右,我受一個朋友之托,他叫我幫他發一條關于中聯重科的負面稿件。
警察:這份稿件是他本來就寫好了交給你的是吧?
陳永洲:對。他本來就寫好了之后交給我,然后我進行了一些數據上的核對,然后我就交給了部門的同事,然后就把它發表出來了。
警察:發表在哪個地方?
陳永洲:發表在《新快報》。
陳永洲因此獲得報酬。
警察:給你什么報酬沒有?
陳永洲:當時給了我一筆費用。
警察:多少?
陳永洲:一萬塊錢左右。